- 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1-2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1458
关于印发城门街道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联导读:
关于印发城门街道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
工作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街道各室(中心、大队)、各村(社区)、林场:
为加强森林火灾防范,提高应急处置效率,确保春节期间我街道森林防灭火安全,根据《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和《九江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时间
2025年1月21日至春节结束。
二、预防措施
(一)做好预警监测
1.加强森林火险形势会商,街道森林防灭火办公室及时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
2.对国家和省监测发现的火情热点,由在各村及街道林场蹲点领导干部现场核查,核查结果30分钟内反馈至街道防灭火办公室。
(二)强化火源管理
1.严格落实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省公安厅、省林业局、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以及九江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江西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市林业局《关于禁止人员擅自进入江西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告》,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各村要张贴“禁火令”,严格执行野外火源管控管理“五个禁止”,要每天启用应急广播喇叭,充分利用微信等媒介普及森林防火知识。
2.全面停止炼山等特殊用火审批,已经审批的调整用火时间。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野外用火。
3.加强野外火源管理。逢天晴天气,各村及街道林场要增加巡山护林员数量和巡查密度,村干部在岗在位。街道林管站要深入村组开展督促检查,重点区域和高火险天气要组织人员全天候巡逻。
4.按照野外火源管理属地负责制,实行街道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护林员包山头,全天候开展巡查巡护,加强对痴呆傻等“五类”特殊人员的监管,明确监护人和监护责任。
(三)落实应急措施
1.各村及街道林场要落实街道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专项应急预案,充实扑火物资,确保扑火需要。
2.严格执行24小时防火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村及街道林场防灭火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手机通信确保24 小时畅通。
3.街道应急救援队全面进入应急状态,24小时待命,随时做好扑火准备。
4.各村要做好防火物资储备,明确好人员分工,确保关键时刻物资跟的上、人员叫的齐。
三、应急处置
(一)火情调度
1.实行火情零报告制度。各村及街道林场防火值班室坚持每天17:00前向街道防火值班室报告值班情况,有事报火情,无事报平安。
2.强化火情调度。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村及街道林场防火值班室应当迅速了解、掌握情况,按照规范要求第一时间上报街道防火值班室,严禁迟报、误报、瞒报和漏报。火灾扑救情况每隔2小时报告一次,重要情况随时报告。所有火情热点必须由街道带班领导带队核查,查清情况及时按要求上报。
(二)扑火原则
1.靠前统一指挥。各村蹲点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靠前指挥,所有扑火力量必须坚决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坚持安全第一。优先保护居民点和重点目标、重要设施的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四、相关要求
1.各村及街道林场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春节期间森林防灭专项应急预案,确保各项防灭火措施落到实处。
2.凡发生险情火点,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班领导,要亲赴现场处置突发情况,街道森林防灭火办公室将第一时间前往火场指导扑救。
3.严格责任追究,凡是在春节期间发生的森林火灾,将严肃追究火灾肇事者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九江市柴桑区城门街道办事处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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