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1-2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1789

江洲镇人民政府2023年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3-01-20 09:1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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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江洲镇人民政府2023年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辖区基层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负责辖区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

2、促进经济发展。统筹落实关于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指导辖区产业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组织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为经济主体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努力增加居民收入;

3、组织公共服务。建立和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组织实施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贯彻落实教育体育、民政、财政、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卫生健康、土地流转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推进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

4、实施综合管理。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内村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文明创建等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

5、维护社会稳定。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疫、减灾救灾等工作,承担辖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6、指导基层自治。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组织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村(居)务公开;

7、动员社会参与。

8、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9、加强财税管理。负责本级财务以及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税收征管工作,指导监督村(社区)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10、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11、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江洲镇人民政府共有预算单位1个,江洲镇人民政府

编制人数小计49,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5,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24,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49,其中:在职人数小计49,行政在职人数25,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24人。离休人数小计0,退休人数小计10,退职人员2,遗属人数2人。在校学生0,其中:本科生人数26人,专科生人数20人。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江洲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819.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819.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3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江洲镇人民政府支出预算总额为支出预算总额为819.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3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19.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8万元,资本性支出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1.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1.92万元;国防支出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1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万元农林水支出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8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113.2万元;资本性支出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9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江洲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819.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1.68万元,国防支出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1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5万元,农林水支出7.4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19.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8万元,资本性支出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江洲镇人民政府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江洲镇人民政府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0。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30.8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4.43万元,下降13%。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部门共有车辆2,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2,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柴桑区江洲镇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九江市柴桑区江洲镇文化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预算金额3.5万元,年度总体目标为支持文化站免费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2)立项依据:九财文指(20239号

   3)实施主体:江洲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按时拨付到位

   5)实施周期:一个预算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预算金额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支持文化站免费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数量指标乡镇文化站补助个数 1个;质量指标乡镇文化站每周开放时间大于等于28小时;时效指标资金拨付及时率100%;成本指标乡镇文化站补助标准3.5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九江市柴桑区江洲镇文化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及代码

江洲镇人民政府951001

实施单位

江洲镇人民政府

项目属性

特定目标类

项目日期范围

2023年1月

2023年12月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3.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5万元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支持文化站免费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乡镇文化站补助个数

=1个



质量指标

乡镇文化站每周开放时间

≥28小时



时效指标

资金拨付及时率

=100%



成本指标

乡镇文化站补助标准

=3.5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效果显著

提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效果显著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江洲镇人民政府"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

公务接待10万元,比上年减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6万元,比上年减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2022年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

(五)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类:反映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以及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反映各单位对社会医疗保险及个人医疗补助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反映各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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