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规划计划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4-1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109756
《岷山乡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关联导读:
岷山乡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乡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切实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建管养运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 〔2019〕45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111号)及《江西省关于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指导意见》(赣交公路字〔2020〕51号)文件精神及《柴桑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公路技术规范和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以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为主要任务,按照“责任明确、管养有效、奖惩有力”的原则,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落实农村公路管养主体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加强农村公路管养,推进应急管理、路产路权保护,全面改善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提升农村公路服务能力,促进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
1.到2022年3月底,出台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实施方案,明确各级路长和路长日常工作机构,制定工作规 则、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
2.到2022年4月底,建立覆盖乡、村两级的农村公路,初步形成权责清晰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
3.到2023年底,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全面形成,农村公路管理水平、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足感得到明显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做好农村公路发展规划。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交通强区战略,提前谋划农村公路的发展方向,将农村公路建设用地纳入年度用地计划,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做好统筹安排。
(二)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实施。构建和完善便捷高效的农村骨干公路网络、普惠公平的农村基础公路网络,巩固提升乡镇和村通硬化路建设成果。
(三)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建立健全专业化养护和群众养护相结合的养护模式,加强日常巡查和农村公路病害防治,做好日常养护工作,形成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四)落实农村公路资金保障。全面落实区政府对农村公路发展的政策补助,整合使用各类涉及农村道路建设资金,创新建设融资渠道,强化资金保障能力。
(五)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持续推进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行农村公路沿线绿化和沿途村镇美化建设,加快建设美丽生态文明农村路。
(六)强化农村公路应急管理。健全农村公路突发公共事件 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农村公路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 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响应效率。
三、强化组织,落实责任
为全面推行我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决定成立岷山乡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凌钢担任乡级总路长,乡党政班子成员担任副路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交通站,由乡分管领导颜小菊担任办公室主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村级道路的路长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路长,管护员由村委会交通专干担任。
四、工作职责
乡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加强对农村公路“路长制”的组织和统筹工作,强化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确保岷山乡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正常运转。
(一)路长的职责
“路长”是所负责路段的主要监管责任人,乡道、村道路长分别对辖区内乡级、村级公路建、管、养、运营和路域环境整治负总责,具体组织工作落实,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引导、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筹劳,自觉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负责乡村道限高限宽设施的审查和监督检查,负责监督、指导、考核辖区内乡级和村级公路各项工作责任人的履职情况。
(二)路长办公室的职责
制定路长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督促落实总路长的工作部署和问题处置;督导、考核工作落实情况,强化激励问责;负责农村公路各级路长技术培训,组织制定路长 考核管理办法;建立月度考核的考评机制。
管理队伍职责
按规定设置专职农村公路工作人员,吸纳群众主动参与到农村公路的管理之中,全面落实好乡村道路的管理工作。乡、村两级农村公路管理队伍要在各级路长的领导下做好农村公路各项管理工作,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五、管理流程
建立路长“日常巡查、协调处置、督查评价”工作机制。“路长制”实施“巡查→处置→督查→通报”管理流程。
(一)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巡查,加大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巡查频率,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进行交办。
(二)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路长、副路长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事项,各村委会要各负其责,根据职能职责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并做好记录。需要协调解决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收集,统一转办至相关责任部门单位。
(三)督查:问题交办到责任部门单位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问题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考核依据。
六、其他工作要求
(一)全面宣传发动。通过政府网站、广播、宣传横幅、村务公告栏等媒介,加大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全民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深入宣传典型经验,提高“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
(二)强化信息公开。通过设置公示牌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告乡、村两级路长名单,标明人员信息、路长职责、管护路段、联系电话、监督单位、监督电话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督促各级路长履职尽责。
(三)形成工作合力。要确保各村委会、部门单位有人干事、干实事、要全力支持“路长制”的运行,自觉服从路长的协调和管理,努力为路段管理人员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路段与路段之间、路段与产权单位之间要相互沟通、相互配合,消除盲区,形成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路长监管体系。
(四)加强督查整改。乡农村公路养护监管员将不定期对辖区各路段进行检查抽查,做好检查抽查记录台账管理工作,督促并跟进问题整改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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