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4-2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2542

柴桑区岷山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 2025-04-23 10:0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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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岷山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岷山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岷山乡便民服务大厅政府公开专区查阅,主要公开内容如下:

(1)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岷山乡政府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乡镇领导及分工情况;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岷山乡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计划总结

主要包括: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岷山乡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

(3)其他

主要包括: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筹资筹劳、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2、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机关具体网址:chaisang.gov.cn/zwgk/zfxxgk/xzxxgk/msx/。指定地点:柴桑区岷山乡人民政府;联系方式:岷山乡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同党政办),电话:0792-6771018。
    此外,本机关还将采用公开栏、广播电视媒体、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3、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信息名称

简要描述九江市柴桑区岷山乡人民政府及部门信息内容。

5、编排体系

九江市柴桑区岷山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包含以下要素:

(1)信息索取号:按索取号编码规则生成,每条政府信息的标识符。

(2)信息类别:政府信息所属目录的分类代码。

(3)责任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单位的名称。

(4)名称:是指该信息的标题。

(5)公开方式:是指该信息公开的方式是主动公开还是依申请公开。

(6)文件编号: 政府信息的文件编号,对于公文类信息,特指发文字号。

(7)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是指该规范性文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8)公开时限:是指该信息公开时限是长年公开还是限时公开。

(9)发布日期:政府信息在政务公开平台中形成的时间。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部门:岷山乡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岷山乡政府党政办公室(岷山乡春华村四组);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6:00(夏季);

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冬季);

联系电话:0792-6771018。
    2、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岷山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供申请人有效证件。《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九江市柴桑区岷山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附件下载)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岷山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附件下载)

3、网络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柴桑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网络平台(网址:chaisang.gov.cn/zwgk/zfxxgk/xzxxgk/msx/)提出申请。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申请。

(三)《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每份申请表格限填一项申请内容,内容应尽量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4.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以数据电文形式提出申请的可以省略)。

(四)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五)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信息处理费可以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均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行政机关对每件申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其中一种标准,但不得同时按照两种标准重复计算。

按件计收适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决定类型。申请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包含多项内容的,行政机关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以合理的最小单位拆分计算件数。

按件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1)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

(2)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

(3)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按量计收适用于申请人要求以提供纸质件、发送电子邮件、复制电子数据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关政府信息已经主动对外公开,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途径等的,不适用按量计收。按量计收以单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单位分别计算页数(A4及以下幅面纸张的单面为1页),对同一申请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累加计算页数。

按量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1)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

(2)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

(3)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

(4)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九江市柴桑区岷山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九江市柴桑区岷山乡政务公开专区,办公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岷山乡人民政府机关院内,联系电话:0792-6771018,邮政编码:332000.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6:00(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冬季)。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和九江市柴桑区监察局投诉。

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投诉电话:0792-6771018,传真号码:0792-6771018,通信地址:九江市柴桑区岷山乡春华村四组,邮政编码:332000。接待投诉时间: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人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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