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11-2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1-585615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街道进一步巩固做实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发布日期: 2021-11-26 19:29 来源:
字号: 〖大 小〗

关联导读: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街道进一步巩固做实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实施方案》的

  

各村社区:

现将《关于在全街道进一步巩固做实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1110


关于在全街道进一步巩固做实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实施方案

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是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在基层落地落实的重要抓手,是筑牢乡村振兴战略基础的现实需要,是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战略重点。为进一步巩固做实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根据中共柴桑区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在全进一步巩固做实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沙河街道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提质增效这一目标,持续巩固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推动法律进村(社区)、入户、到人,提升基层群众法治意识,推动广大乡村(社区)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增强基层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二、目标任务

“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期间,在巩固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效的基础上,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向城市社区拓展延伸。

(一) 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目标:全街道农村“法律明白人”在现有培养的基础上,着力强化培养质量和提升工作实效。

(二)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目标 :2021年,社区“法律明白人”遴选工作全面展开,符合培养要求的先行开展培训。到2022年底,全街道各社区至少培养5名社区“法律明白人”骨干;到2023年底,每个居民小组至少有1名社区“法律明白人”骨干;到2025年底,基本实现平均每20户至少有1名社区“法律明白人”骨干,推动全街道“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现全覆盖,切实做到提质增效。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培训工作机制。培训过程中应充分结合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采取集中系统辅导、远程网络培训、现场观摩教学、法治文化熏陶等多种方式开展培训培养。培训应坚持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课堂教学与网络学习相结合,观摩教学与书本教学相结合。普通“法律明白人”主要采用远程网络培训和法治文化熏陶的方式开展培训;“法律明白人”骨干应采用以集中系统辅导、远程网络培训为主,现场观摩教学、法治文化熏陶为辅的方式开展。各村社区可联络并依托本地在外务工人员临时党支部、商会、协会等,组织外出务工人员利用网络平台开展法治培训。各地每年应对“法律明白人”骨干至少培训一次。

(二)培育一批示范带头人。重点从村(社区)干部、村(社区)妇联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居)民小组长、农村(社区)党员、退役军人、农村能人、社区从事法律职业的居民中培育一批示范带头人。在培养骨干“法律明白人”示范带头人的基础上,着力培育一批“学法用法示范户”。同时,针对农村留守家庭以及“五保户”等特殊家庭遴选“法律明白人”困难问题,落实特殊家庭“法律明白人”代理制度。由村组干部、社区干部、包村干部或其近亲属作为特殊家庭代理“法律明白人”。探索建立代理“法律明白人”激励机制,激发代理人积极性。

强化分类分众指导。紧贴群众生产生活所急所需,制定“法律明白人”年度法律知识培训计划。在遵循统一要求的基础上,把握城乡差别、人员类型的特点,因人施教、精准施策,推动培养工程走深走实。在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基础上,对农村群众要侧重培训乡村振兴、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山林纠纷、土地管理、婚姻家庭、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疫情防控、防范诈骗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城镇居民要侧重培训小区物业管理、城市道路管理、劳动争议、疫情防控、防范诈骗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各地要建立动态管理台账,把标准化、规范化贯彻落实到培养培训的全过程、各方面。

发挥网络培训平台作用。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便捷高效的优势,运用大数据、云平台和移动互联网技术在培养工程中的作用,加大对省“法律明白人网校”微平台使用力度,扩大培养培训的可及性和覆盖面。各社区负责采集培养对象相关数据由街道上报区司法局录入至网校平台,督促指导培养对象根据自身生产生活实际,进行网上学习。

实施精细化管理。建立“法律明白人”日常管理“树式+网格化”模式。由街道司法所、村(居)法律顾问联系骨干“法律明白人”,骨干“法律明白人”联系普通“法律明白人”,普通“法律明白人”联系农户(住户),形成户户进网、层层包干、上下贯通“一张网”,扩大“法律明白人”覆盖面和影响力。

建立参与法治实践工作机制。结合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立“法律明白人”常态化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固化各地“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实践工作经验,建立“法律明白人”与人民调解员、综治网格员深度融合机制;提升参与法治实践质量,聚集基层焦点、重点、热点工作开展法治实践,建立“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实践“闭环”管理制度,确保纠纷调处案件、公共法律服务引导等事项事事有结果,问题件件有着落。

开展“六个一"达标创建活动。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等,在全区广泛开展“六个一”达标创建活动,为“法律明白人”学习培训、履职尽责、发挥作用等提供支持和保障。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学校、祠堂等,在有条件的行政村(社区)建立一所法治讲堂、建立一个法治图书室、组建一支普法志愿者队伍、设立一个法律顾问工作室、打造一个法治文化阵地、设立一个村民评理说事点。推动“法律明白人”骨干积极参与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确保培养工程走深走实。

融合现有平台共同发展。将培养工程融入到乡村振兴、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和基层社会各项事业中,融入到基层群众生产生活中。与基层中心工作深入融合,将培养工程融入到加强和改进基层治理中,予以重点部署和推进;与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深度融合,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融入到乡村建设整体规划中,有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地方就有法治文化阵地;推进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支持、组织“法律明白人”参与文明实践活动;与基层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深度融合,积极借助实体化运行平台,为“法律明白人”集中系统辅导和现场观摩教学提供必要场所。

注重发挥各类法治力量作用。整合司法、执法、行政管理部门、工青妇等组织力量,大力执法人员、法律服务者、志愿者等作用,用好村组干部、社区干部、连心小分队、综治网格员、人民调解员、村(居)法律顾问等资源,在结对帮扶、司法执法实践、法律服务、志愿服务、村(社区)管理等工作以及文化进基层等活动中开展法治宣传和“法治帮扶”,引导基层群众参与法治实践,推动区直单位深化共育措施,切实加大基层法治供给。

强化“法律明白人”考核奖惩。建立科学配套的“法律明白人”考核奖惩机制,将其遵纪守法、业务培训、法治实践等,纳入考核评价内容。实行动态管理,对年度考核优秀的“法律明白人”,在发展和培养党员、村组干部,聘用网络信息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方面给予倾斜,在涉农贷款、创业贷款、技术帮扶等方面予以支持。对发生违法乱纪行为或年度考核不合格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法律明白人”要及时给予清退,注销证书,收回徽章,并在村(居)务公开栏给予公示。开展“十佳百优法律明白人”选树活动,对优秀“法律明白人”进行表彰和宣传。

四、组织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党委和村(居)委会要提高政治站位,要把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摆上重要位置,作为全面依法治区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工作来抓,把实施培养工程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培养工程中的重大问题。各地各单位要明确重点任务,培养目标,分步实施,扎实有力实施培养工程。经验做法,大力选树宣传各类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强化协同推进。切实落实村(社区)党委和村(居)委会承担实施培养工程的主体责任,村(社区)党委和村(居)委会履行好具体组织实施职责。推进司法行政部门业务指导、政法单位共育、其他单位辅助的责任分工机制的落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各自职能,积极参与“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各项工作,推动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强化支持保障。坚持尊重群众意愿与教育引导群众相结合,因地制宜开展培养工程。要切实加大保障力度,把“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纳入预算,足额予以保障。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不搞“一刀切”,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务求取得实效。加强对实施培养工程的组织实施和工作指导,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台账管理、情况通报、督导推进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贯彻落实。及时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