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1-1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1-07391
沙河开发区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关联导读: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
春节将至,部分地区疫情反弹,今冬明春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务艰巨繁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我区干群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措施,坚决守住冬春季疫情防线,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为人民群众构建可靠公共卫生安全屏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现就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抢抓当前疫情形势稳定向好的有利时机,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问题导向,抓紧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抓紧推进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准备,坚持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与局部应急处理相结合,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输入病例、散发病例及聚集性疫情,有效遏制疫情传播和扩散,加快推进疫情防控,落实“六保”"六稳”,助推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
二、工作措施
(一)保持常态应急指挥体系
坚持疫情防控领导体制、战时机制、指挥体系不变,各村(社区)要按照“指令清晰、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要求完善应急指挥机制,强化监测预警、风险防范、防控救治、信息发布、心理干预等方面的工作职能,针对疫情的不同风险等级和响应级别,制定应对处置工作方案。
(二)精准管控境外来区返区人员
一是做好第一入境点来区返区人员健康管理,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从第一入境点来区返区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柴新冠指办发〔2020〕188 号)文件要求,必须在抵区提前三天由本人或其亲友向所在社区(村 组)或单位如实报告,返区后即由专车转运至区集中隔 离点隔离观察 7 天,并在集中隔离第 1 天、第 7 天各进 行一次核酸和抗体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即解除集中隔 离,再居家医学观察 7 天,在居家观察第 7 天进行一次 核酸检测,由村(社区)对其开展三个月健康监测,并 提醒其 5 次(第 2、3、4、8、12 周)核酸检测。如就医就诊时应主动向医疗机构申告境外旅居史。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流动,应尽量少组织和参加群体性聚集性活动。如就医就诊时应主动向医疗机构申告境外旅居史。 各单位对上级部门推送的有关入境人员等重点人员信息第一时间开展持续排查,立即管控并逐级上报健康监测情况。加强对未掌握、未报告入境入区人员(含非正常途径 3 入境人员)排查、管控。非法入境返区人员在抵区后 24 小时内接受核酸和血清抗体“双检测”,取 得双阴性报告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4 天,在集中隔 离第 7 天、第 14 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 性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置对查获的非正常途径入境人员按规定实施 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鼓励公众举报非法入境者、组织者和接受者。对容留、藏匿、运送、雇佣非法入境人员,以及隐瞒个人旅居史、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
二是对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境外国外以及从事涉进口物品和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工作的来(返)赣人员,必须在抵赣前24小时由本人或其亲友向所在社区(村组)或单位如实报告。社区做好登记备案并开展 14 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 3 个月随访,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赣人员需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到达目的地后立即引导其到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全程闭环管理,结果为阴性、且测温正常者,居家做好14天的健康监测。
对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区人员必须在抵区提前三天由本人或其亲友向所在社区(村 组)或单位如实报告,来区返区人员须持有入区前 7 天 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目的地后,在测温正常且做 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如无法提供上述 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到达目的地后应按照属地规定,立 即接受核酸检测,期间实施相对集中隔离,检测结果阴 性者方可解除,转为居家观察至 14 天期满。
三是低风险地区返乡人员凭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 下可自由有序流动。
四是压实单位责任 。社区是疫情防控关键环节,要科学确定划细划小居民小区和村组防控单元,实行防控责任包干,开展群防群控,落实落细社区防控主体责任。加强人员排查和管理,每日开展重点人员摸排、登记和报告;严格落实境外、中高风险地区来区返区等各类重点人员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自我健康监测、随访等管理措施,做好外来人员管理。各单位加强人员健康管理,严格落实人员健康监测和出入管理,执行请销假制度,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减少非必要的境外(含港澳台)出行;落实人员戴口罩、测体温、 勤扫码、用公筷、1 米线等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做好人员防护、环境卫生清洁,组建或聘请有资质的消杀队伍,按照场所消毒技术规范落实环境(物品、设备等)日常消杀措施。制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按规定设置临时留观室,完善可疑症状人员转运流程,落实信息报告制度。不断完善区村工作人员、公安人员、小区志愿者、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组成的社区流行病学协查队伍,完善采样点工作队伍,落实物资储备,及时开展流行病学协查,确保应急情况下,能立即启动社区全员核酸采样检测工作。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清洁消杀,发挥志愿者作用,积极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和防控知识,营造群防群控氛围。
五是压实家庭、个人责任。个人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按规定要落实信息报告登记、调查配合、自我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重点人员还要严格落实社区健康管理、隔离医学观察和进行核酸(抗体)检 测等防控个人责任;要做好个人防护,在人群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小于 1 米距离的人员聚集场所佩戴口罩,科学合理接种流感疫苗;要养成个人良好卫生习惯,学习新冠病毒肺炎和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少聚餐、少聚会、加强室内通风,做好 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遵守“1 米线”等;个人要知晓疫情防控政策,不随意编造、散播涉疫谣言、协助和容留非法入境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承担违规法律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加 强宣传教育和督促,切实提升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 加强督导检查
区管委会组织专人对各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硬件改造、物资储备、人员培训、经费保障等开展专项检查与督导。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通报并限期进行整改,对督查中发现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要依纪依规严肃查处问责。
柴桑区沙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月8日
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两个尽量”: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尽量减少人员聚集;
2.“两个严禁”:严禁无防控措施的人员流动,严禁无防控措施的人员聚集;
3. 两个一律”:对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赣返赣人员一律实行健康监测观察,对从境外国外来赣返赣人员一律实行跟踪闭环管理。
4.农村地区:“三减少”: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减少旅游风险;“三加强”:加强个人防护、加强乡村管理、加强定点诊治。
沙河开发区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及流行病学调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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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
周康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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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 |
李兆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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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
夏丽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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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桥村 |
黄志林 |
陈美霞 |
聂林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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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桥村 |
陈建平 |
曹晓红 |
王林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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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坡村 |
曹茂贵 |
袁丽华 |
刘进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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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社区 |
曹清 |
王海燕 |
吴从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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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社区 |
黄金龙 |
胡美琴 |
胡金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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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塘社区 |
李青 |
谢玉梅 |
肖斯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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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泉塘社区 |
杨巧林 |
李美琴 |
苏少坡 |
|
蛟滩湖社区 |
李丽华 |
罗炼 |
陈尚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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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八碗社区 |
胡喜中 |
熊丽萍 |
黄文广 |
|
庐南社区 |
费景丽 |
易怀敏 |
刘玲霞 |
|
庐北社区 |
吴腊梅 |
黄长红 |
吴治斌 |
|
匡庐社区 |
丁梅 |
袁梅花 |
吴佳 |
|
悠然社区 |
倪美琴 |
李双平 |
范红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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