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2-1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0827
岳师街道水利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关联导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吸取新余“1 ·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市委、市政 府决策部署和区水利局工作安排,根据柴桑区水利局办公室印发《全区水利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柴水办字〔2024〕31号)《关于印发〈九江市柴桑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的通知》(柴安防救委办〔2024〕5号〕《九江市水利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市水利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 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九水办函〔2024〕7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5年5月初,在全街道水利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聚焦重点风险,紧盯重点领域,全面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 、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省、全市、全区新余“1 ·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警示教育暨整改部署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进一步压实水利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及个人岗位责任。持续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做到重大危险源严格管控,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努力把风险隐患消除于未萌,确保全街道水利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二、整治重点
(一)水利工程施工安全。主要检查工程建设中 参建各单位 安全责任和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行为;是否存在不按方案施工、盲目抢工期赶进度、恶劣天气违规强行施工等行为;施工单位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书;高边坡、地下洞室、深基坑(槽)、有限空间、起重设备、施工机械、高支模、脚手架、高空作业防护和油库、炸药 库、仓库、施工生活区涉及的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措施费是否足额提取并规范使用;临时便道在狭窄、陡坡、急弯、穿越电力通信地段时,是否设置交通警示标志;机动车辆是否存在带故障运行、超载运行或超速行驶的情况;是否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动火作业规定和宿舍用电管 理制度;是否完善应急预案及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二)水利工程运行安全。水利设施运行方面:主要检查各 类水利设施管理单位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水库大坝、溢洪道、重点山塘、河道堤防、启闭设施、穿堤建筑物、软硬结合部等关键部位是 否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是否落实灾害性天气防范措施;设施设备检修维护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规程;各类安全监测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各类水利设施安全管理、管护人员和日常巡查情况。水电站、农村供水方面:重点排查挡水堰坝、压力管道(压力钢 管)、调压设施、压力前池、厂房闸门等构(建)筑物和金属结构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水轮发电机等主要设备维修养护是否到位,特种养护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两票三制”是否执行;应急预案是否编制、报批和演练,防汛备用电源应急(防汛)物资消防器材绝缘装备是否按规定配备齐全;水电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行政责任是否落实并公示责任人;农村供水水源地、取水口、敞开水池、消毒用品安全管理是否到位;易冻区域室外设备、闸阀、水表及裸露管道是否落实包裹、覆 盖等防冻保护措施。
(三)水利风景区公共安全。检查水利风景区内大型娱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以及玻 璃栈道、浮桥吊桥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保养是否到位;在不宜对公共开放的区域,是否设置安全警示牌并设立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定期对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检查和维护;是否编制灾害天气、交通拥堵、设备停运、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等。
(四)消防安全。以办公场所、职工食堂、集体宿舍、文体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活动板房、彩钢房等临时性建筑为重点,检查燃气使用场所是否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是否保持通风良好,瓶装燃气钢瓶角阀、调压阀、软管、灶具是否完 好无损,钢瓶摆放位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采取煤气中毒预防措施;是否违规使用可燃夹心板材;是否存在违规动火作业等行为;是否存在电动车及蓄电池在室内停放、充电的现象;是否存在线路老化、私拉乱接电线现象;是否存在安全出口及疏散楼梯不足、消防通道不畅等现象;是否存在消防设施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是否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演练及培训情况。
(五)其他。防溺水方面要排查易发生溺水事故的各类水域地段,是否存在游泳、游船等涉水危险活动,是否按要求配置防溺水“四个一”安全设施,
三 、组织实施
(一)要严格落实《江西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组织全体员工全面掌握、灵活运用风险辨识“十 必辩”《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2023年版)》等内容。根据风险等级要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安全风险四色分布图,安全风险告知牌,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和应急处置措施清单),实现风险隐患有效管控。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全面检查(水利工程施工等高危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至少1次),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建立台账,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及时将问题隐患上报街道。
(二)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柴桑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水利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推进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落地见效等工作,迅速研究制定本地区专项行动方案。持续开展“四包一促”精准服务,“驻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精准监管服务,指导解决一线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责任缺失、安全技能不足等问题。围绕专项行动重点,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开展精准执法。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从严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和单位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扎实开展安全风险防范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组织好安全生产“1+7”政策文件体系宣贯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转化为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的实际行动,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稳步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组织督导检查。要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和水利设施运行管理单位开展全覆盖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登记造册、闭环管理,督促各有关单位将隐患及时上报,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四不两直”检查,重点检查水利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和运行管理单位安全责任、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违章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三)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要通过曝光典型案例、召开警示教育会、通报重大事故隐患、开展大讨论等多种举措,加强思想教育,着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产、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加强跟踪督导。要着力推动水利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跟踪督促、汇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街道将把今冬明春专项整治工作纳入专项巡查、综合督查重点内容并跟踪督办,对工作不落实、推进不力的,将适时进行约谈、问责,切实推动各项措施落实,确保今冬明春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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