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1-1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6-00299
岳师街道账务处理人员分工管理制度
关联导读:
一、总则
为规范岳师街道账务管理工作,明确岗位职责、压实工作责任,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资金使用合规高效,防范财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街道机关及所属各村(社区)的账务处理相关人员,遵循合法性、权责分离、监督制衡、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
二、岗位设置及专人职责
(一)财务负责人
代理会计专人全面统筹街道账务管理工作,贯彻国家财经法规及上级财政政策,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编制年度预算、决算草案,审核收支计划与预算执行情况;牵头财务核算工作,审核财务报表与分析报告,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协调与财政、审计等部门的业务关系,组织财务人员培训考核,防范财务风险。
(二)专职会计
代理会计专人负责核心账务处理,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填制凭证、登记账簿、编制财务报表;严格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完整性,对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退回更正;定期核对账目,确保账证、账账、账实相符;负责财务档案整理归档,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资料;专项核算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专项资金,建立台账确保专款专用。
(三)专职出纳
代理会计专人负责资金收付业务,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办理现金收付与银行转账;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保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及支票、发票等重要票据,按规定办理票据领购、核销;定期与银行对账,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处理未达账项;协助会计提供收支数据,配合完成账务核对工作。
(四)专职代理会计
专职代理会计专人负责账务监督审核,对记账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进行全面核查;发现账务不符或违规收支情况,及时督促纠正,重大问题逐级上报;监督预算执行与资金使用情况,核查专项资金使用合规性,防范截留、挪用等风险。
三、工作要求
1. 严格执行“权、账、钱分管”制度,会计与出纳岗位不得兼任,实现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
2. 账务处理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支出票据原则上1个月内报账,特殊情况不得超过2个月,确保账务及时准确。
3. 财务档案按规定分类保管,代理会计专人负责专柜存放,严格执行查阅、借阅登记制度,保障档案安全完整。
4. 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与廉政教育,提升做账人员专业素质与廉洁意识,严禁出现公款私存、白条抵现、设立“小金库”等违规行为。
5. 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失职导致账务失真、资金损失或违规违纪的,依规追究相关专人责任。
四、附则
本办法由岳师街道财政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柴桑区岳师街道办事处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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