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3-2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1-71333
关于印发《狮子街道村(社区)党组织换届 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和狮子街道第十一届 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联导读:
各站所、各党支部、各村(社区)委员会:
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下发《狮子街道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和狮子街道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狮子街道工作委员会 狮子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4日 2021年1月4日
狮子街道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全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省委、市委、区委部署要求,现就全街道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此次全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是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接续推进全面脱贫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夺取全面胜利的背景下进行,处在“两个大局”交织、“两个百年”交汇、“两个五年规划”交接的关键时期,也是村(社区)“两委”任期由3年改为5年、集中与乡(镇、区、街道)换届同步进行的首次换届,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努力选出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和懂城市、爱社区、爱居民的村(社区)干部队伍,为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基层治理现代化,推动狮子街道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目标任务: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选优配强7个村和1个社区的党组织成员。在此基础上,着重落实好五个方面任务:一是选优配强村级纪检委员;二是推选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居)民小组长,健全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三是选优配强村(居)民理事会成员,建好村(居)民理事会;四是选举产生村(社区)团组织、妇女组织;五是建立健全村(社区)各类组织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的村(居)民自治机制。
换届后的村(社区)党组织班子要达到“四个确保”:一是确保书记、主任“一肩挑”比例达100%,“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比例大幅提高,较去年增长至少10%;二是确保实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两升一降”目标,即与换届前比,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比例达50%、致富能手比例提升达30%,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平均年龄降低至47岁以下;三是确保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35岁以下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成员;四是确保村(社区)“两委”成员中至少要有1名女性,女性成员比例高于上届。
二、明确条件要求
1.严把人选资格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牢固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突出“双好双强”,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员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村要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社区要注重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干部。
落实“十不选”要求,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提名为村(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1)政治上“两面人”,政治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法治意识淡薄的;(2)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3)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4)不担当不作为,长期不履职,近3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5)近3年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6)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7)有严重违法用地、严重违章建房、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严重失信等行为尚未整改的;(8)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9)道德品行低劣、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10)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未满5年,或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凡出现上述情形人员当选,当选无效。各村(社区)要将此要求写入选举办法,提交党员大会或村(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后,严格执行。
全面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换届候选人,将结合“十不选”情形和备案管理办法明确的人选条件,严格把关。对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坚持高线标准,坚决把不适应不符合的调整下去;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诫勉处理尚在所受处分影响期内的,不能高于其原任职务提名;对适用容错纠错情形的,在换届提名过程中,由街道党工委书面提出意见,报区委审核同意后方可正式提名。
2.优化班子结构。按照精干高效原则,依法依规严格控制“两委”班子职数,村“两委”班子成员总数一般3至7人,其中户籍人口1500人以下的,一般为3-5名,1500人以上的,一般为6-7名;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总数一般5-9人,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至5名,其中书记1名,实行“一肩挑”的,可设党组织副书记1名。村(社区)党的支部委员会设纪检委员。新进村(社区)“两委”班子的,注重选拔45岁以下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原则上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35岁以下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成员,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 力争村“两委”班子中女性成员和女性正职比例高于上届。实行村(社区)“两委”成员提名人选近亲属回避制度,提名人选之间具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关系的,应予回避。
3.拓宽人选来源渠道。大力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积极参选,同时打破职业、身份、地域界限,采取“五个一批”办法拓宽人选来源:即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等中选拔一批;注重从优秀退役军人、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一村一名大学生”中选拔一批;注重从村医村教、农村“法律明白人”、社会工作者及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社区各类组织中的党员负责人中选拔一批;还可以从本村(社区)在外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或退休公职人员(此类人员不受提名年龄限制)中回请一批;注重从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疫情防控、防汛救灾、复工复产等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人员中选拔一批。结合实施“新时代赣鄱乡村好青年”选培计划,大力推进“引才回村”行动,对优秀的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摸清情况、主动对接,动员他们积极参选,为选拔村“两委”干部注入源头活水。
4.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应当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具备团结带领农村党员群众推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能力素质。社区党组织书记应当懂城市、爱社区、爱居民,具备引领城市基层治理、服务凝聚社区党员群众的能力素质。对超过60岁(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月,下同)、身体状况良好、表现优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由街道党工委报区委组织部研究,经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指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可继续留任。对本村(社区)暂时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不能降格以求,可以从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鼓励符合条件、有意愿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驻村(社区)第一书记或驻村干部担任,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跨村任职。积极稳妥推行“一肩挑”,对本村暂无合适人选、由下派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一般不实行“一肩挑”,上级党组织和下派干部要着力为本村培养帮带出今后合适的党组织书记人选。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全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统筹考虑、同时部署,按照先村(社区)党组织、后村(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顺序进行,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于2021年1月底前完成,大体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扎实做好准备工作(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1.成立机构,制定方案。街道成立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抽调党员干部专职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建立狮子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换届联系点制度(附件2),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流程表(附件3),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安排、方法步骤、工作措施及党组织班子成员的任职条件、选举办法等作出明确规定,保证换届选举工作有序推进。各村(社区)要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方案,明确时间、步骤、安排。
2.调查摸底,集中审计。一是切实摸清家底。全面落实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换届联系点制度,深入调研分析,做到基本情况、班子运转、党员现状、人选储备、群众诉求、风险隐患“六个清楚”,并对各种信访矛盾、舆论炒作、疫情等影响换届选举风险制定预案。特别是对存在宗族势力干扰、宗教势力渗透蔓延、信访矛盾突出、村(居)务财务混乱等可能影响换届正常进行的村(社区),街道党工委将第一时间上报区换届办,并采取挂牌销号、集中攻坚、结对联系等办法“一村一策”进行集中整顿,及时化解各类影响换届选举的问题隐患。二是做好任期审计。坚持先审计后换届的原则,对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进行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内容主要包括:村集体财务收支、村集体财产管理使用、村级债权债务、财经法纪执行、“小金库”账外账治理情况,以及群众反映集中、强烈要求审计的其它内容。审计结果公之于众,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三是精准分析研判。街道党工委将在前期摸排基础上,提出换届人事安排初步方案,特别是对“一肩挑”人选要反复比选。对不能落实致富能手比例、学历、年龄实现“两升一降”要求、无法实现书记、主任“一肩挑”等情况,形成专项说明报区换届办。四是组织谈心谈话。街道党工委将组织与所有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进行一次谈心谈话,“两委”正职由党工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一起谈,重点做好不再提名人选、转岗人员的思想工作,引导正确对待进退留转,带头支持换届选举,维护换届良好风气。
3.全面动员,宣传培训。召开全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会议,明确工作要求,发放指导手册,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将重点做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包村(社区)干部、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等人员培训工作。培训讲清换届政策要求、流程办法等,统一思想认识、提高业务能力。采取组织党员学习、媒体宣传等形式,教育引导党员群众深刻认识搞好村(社区)“两委”换届的重要意义,了解换届政策法规、程序环节,积极参与换届工作。通过上门服务、电话联系等方式,扎实细致地做好党员动员工作,保证在家的党员都参加,外出务工经商的党员尽可能返乡参加选举,提高党员参选率。针对疫情可能导致参选率降低,制定好预案,提前做好人员通知和防范工作。
第二阶段: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2020年1月1日—2021年1月10日)。
1.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村(社区)党组织召集本村(社区)党员、村(居)民代表(不少于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和一定数量的群众代表召开推荐大会,组织对新一届党组织班子进行全额推荐。会上,村(社区)党组织向与会人员说明本次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的具体做法,宣读村(社区)党组织委员的任职条件,回答党员群众提出的问题。
2.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村(社区)党组织根据推荐情况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的1.5倍,研究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报街道党工委研究同意。
第三阶段: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2021年1月11日—1月22日)。
1.区乡两级联审和考察。候选人初步人选产生后,由街道纪检、综治、信访、计生等部门以及派出所审查通过后,报区换届办。区换届办将组织联合审查,联审未通过的,街道党工委就未通过的人选名额再次研究,补报候选人初步人选,补报人选仍须开展区级联审。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由区委组织部联合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指导)小组成员单位、街道组织实施考察,其他人选由街道负责考察。考察结果经区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后,连同资格审查情况,提交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指导)小组审议,并将审议结果反馈至街道。
2.确定预备人选。村(社区)党组织根据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指导)小组审议情况,召开党组织委员会会议,研究确定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其中,党组织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名的差额确定,报街道党工委批准。
3.公告公示。候选人名单确认后,在村(社区)显要位置对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及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如无异议,通知相关人员做好参选演讲准备。街道党工委将组织候选人,就遵守换届纪律作出竞职承诺,就任期工作目标和举措设想作出任职承诺,就当选后不认真履职作出辞职承诺,对候选人的“三项承诺”书和竞职陈述内容进行认真审核把关。
第四阶段:党员大会正式选举产生村(社区)党组织班子(2021年1月23日—1月27日)。
1.选举产生村(社区)党组织委员。新一届党组织候选人预备人选确定后,由村(社区)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具体程序如下:
一是清点到会人数。由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由街道党工委指定人员担任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实到党员人数。其中,实到正式党员人数超过应到正式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二是通过《选举办法》,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三是介绍候选人情况。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介绍党组织委员正式候选人情况;候选人发表竞选演说。
四是投票选举。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大会执行主席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计票人分发选票,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党员按规定填写选票、投票。
五是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人当场清点选票,并向大会执行主席报告选举结果。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再次投票,得赞成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名额另行选举,并向大会宣布。
2.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后,及时召开新当选的党组织委员会议,投票选举党组织书记、副书记。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同步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第五阶段:发文批复,任命村党组织委员、书记、副书记名单(2021年1月28日—1月31日)。
选举结束后,由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向街道党工委书面报告选举结果,街道党工委汇总后,向区换届办报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由区委组织部发文批复同意;街道党工委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发文批复任命,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同时,做好换届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六阶段:做好后续工作(2021年4月中旬前完成)。
街道将在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结束后,迅速组织开展“四个集中”工作。一是集中谈话。街道党工委书记与新当选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集中进行谈话;同时做好离任、落选、转任干部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理顺心气、打开心结,支持新班子工作。二是集中承诺。指导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制定任期目标,确定发展任务,提出具体措施,并向党员群众公开承诺。三是集中交接。指导村(社区)“两委”新老班子做好公章、办公设施和设备、账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等移交工作。四是集中培训。换届选举结束后半年内,采取级级集中培训、乡级普遍轮训等形式,对新当选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行分期分批培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区级培训,提升整体发展本领和工作能力。指导村(社区)健全完善组织运行机制,全面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和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等制度。同时,严格按照户籍人口1500人以下配备3名,1500—3000人配备4名,3000人以上配备5名的标准,从新当选的“两委”成员中研究确定值班干部人选,报区委组织部审查备案。按要求同步规范建立完善村级纪检组织、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理事会、村(社区)团组织、妇女组织、民兵组织等。
四、组织领导
1. 落实领导责任。要把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街道党工委履行直接责任,街道党工委书记作为换届选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建立换届工作联系指导制度,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指导一个村(社区)。对责任不落实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严肃追责。
2.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党工委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街道组织、纪检、宣传、综治信访、民政、财政、农业农村、扶贫、卫健、团委、妇联、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上级下派的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积极协助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3. 严肃换届纪律。紧盯候选人提名、竞职演说、投票选举等节点,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开通举报电话、信箱等,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举报。坚持把换届纪律挺在前面,广泛开展换届纪律教育,使党员群众普遍知晓换届纪律要求。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纪律教育,做到街道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签订换届纪律责任书、候选人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换届工作人员签订换届纪律保证书“三个100%”。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凡经查实的,是候选人的一律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一律宣布当选无效,是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的一律严肃处理。
各村(社区)在党组织换届选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请示汇报。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街道党工委将对本地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分别报区委、区政府、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指导)小组。
附件:
1.狮子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指导)小组成员名单
2.狮子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联系点安排
3.狮子街道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流程表
附件1
狮子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领导(指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 勇 党工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洪忠汉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刘 阳 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杨振响 人大工委主任
余 咏 政协联络组组长
何海平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刘乐新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徐明明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李晓伟 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
王 维 人大工委副主任
杨志军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兰乃群 主任科员
何 军 狮子派出所所长
成 员:陈 沙 党政办主任、武装部副部长
涂齐良 财政所所长、会计服务站站长
黄 华 两违办主任、卫生和健康办主任
张 浩 纪工委副书记
杨 婷 人社所所长、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熊 薇 妇联主席、扶贫专干、统战干事
黄支慧 农综站站长、重点办副主任
汪丁丁 团委书记、创文办主任
潘晓曦 企业办主任、应急办副主任
洪 磊 党政办副主任、招商办干事
曹伍妹 宣传干事、扶贫干事、民政干事
熊晓焱 创文办副主任、组织干事
谢 湾 人大工委秘书、团委副书记、综治专干
董海洋 水管站站长、农综站副站长
韩安邦 民政所所长、退役军人事务站干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从街道党政办、纪委、组织、民政、农业、综治等口子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督促指导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附件2
狮子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联系点安排
李 勇、何海平 联系指导朗山村
洪忠汉、刘乐新 联系指导鸡岭村
刘 阳 联系指导仲山村
杨振响 联系指导龙岗村
余 咏、杨志军 联系指导煤山村
徐明明 联系指导牌楼村
李晓伟 联系指导住岭社区
兰乃群 联系指导三桥村
附件3
狮子街道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流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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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期准备(2020年12月31日前) |
1.成立机构、制定方案 |
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下派督查组,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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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调查摸底、集中审计 |
逐村进行村情、民情调查,对情况复杂的村超前思考分析、重点研究,开展离任审计,公开审计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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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面动员、宣传培训 |
街道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开展业务培训,加强政策宣传。各村(社区)成立工作专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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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确定人选(2021年1月1日至1月10日) |
4.党员和群众推荐 |
由村(社区)党组织召集党员、村(居)民代表和一定数量群众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全额推荐党组织班子初步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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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
村(社区)党组织根据推荐情况,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1.5倍,研究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报街道党工委研究同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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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格审查(2021年1月11日至1月22日) |
6.街道审查 |
街道党工委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审查,通过后报区换届办组织区级联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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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区级部门联审、考察 |
区换届办将初步人选提交区直部门进行联合审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由区委组织部联合换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乡镇进行考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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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确定预备人选 |
村(社区)党组织根据审查、考察情况,确定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并进行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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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会选举(2021年1月23日至1月27日) |
9.党员大会选举村(社区)党组织委员 |
公示无异议,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新一届党组织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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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党组织委员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 |
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组织委会后,由党组织委员投票选举书记、副书记,设立纪委的,同步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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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批复任命(2021年1月28日至1月31日) |
11.报告结果 |
村(社区)党组织填写选举工作报告单报街道党工委,再由乡镇汇总向区换届办报告选举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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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批复任命 |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由区委组织部发文批复同意,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由街道党工委发文批复任命,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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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材料归档 |
选举结束后,对选举形成的文件、材料、各种表格和选举工作的真实记录等资料及时收集整理,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
狮子街道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江西省实施“两法”的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为切实做好我街道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序推进,扎实开展换届选举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各项任务,选举产生符合新时代新发展阶段要求、团结带领群众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创造美好幸福生活的“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谱写新时代狮子街道改革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1.坚持党的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选举整个过程,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有序开展选举工作。
2.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海选”原则,积极稳妥开展“自荐直选”,全面推选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选举,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3.依法依规选举。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开展好换届选举工作,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举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4.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问题导向,加强指导,因村(社区)施策,及时发现并有效化解选举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工作任务
1.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成员;
2.推选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及委员会成员;
3.推选产生新一届村(居)民代表组成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小组长,健全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
4.推选产生村(居)民理事会成员,建好村(居)民理事会;
5.推选产生村(社区)团组织、妇女组织及其他群团组织,提高青年委员、妇女委员在村(居)委员会成员中的比例;
6.建立健全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自治章程、村(居)务公开等规章制度,修订村规民约,进一步完善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的村(居)民自治机制。
三、工作步骤
第十一届村(居)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在2021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整个选举工作在4月20日前结束,分为四个阶段进行。各阶段的主要工作和要求如下:
第一阶段:选举准备阶段(2020年12月20日至2021年1月15日)
1.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机构。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狮子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指导)小组,负责指导督查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各村(社区)也要在党村(社区)组织的领导下。依法推选选举委员会。
2.制定的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各村(社区)要针对村(居)委会选举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认真调查研究,掌握动态,摸清底数,结合当地实际,制定针对性强、易于操作的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有效指导选举工作。方案要明确时间进度、责任主体及具体要求,要细化时间表、任务书和责任人,确保每个环节、每个步骤的工作依法有序推进。村(居)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要报街道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指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3.召开选举工作会议。各村(社)区在2021年1月15日前要召开选举工作会议,切实部署落实好换届选举工作。
4.开展选举业务培训。街道重点抓好驻村(居)指导选举的街道干部、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培训,下发指导手册,使他们尽快熟悉选举程序和方法,提高指导和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业务能力。各村也要组织对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培训,使他们尽快熟悉选举程序和方法,提高指导和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
5.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做到基本情况、班子运转、党员现状、人选储备、群众诉求、风险隐患“六个清楚”。各地要对各种信访矛盾、舆论炒作、疫情等影响换届选举风险制定预案。组织开展村(居)委会班子届末考察和满意度测评,采取个别访谈、集体座谈、入户走访等方式,广泛听取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挂点村(社区)干部、站所负责人、第一书记、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威望较高的村(社区)党员群众、集体经济组织及社会组织负责人的意见建议,了解掌握对现任村(居)委会班子及其成员思想作风、领导能力、工作实绩的评价,并从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中掌握一批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合适人选。在此基础上,街道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指导)小组要对村(居)委会成员特别是主任是否都有换届合适人选,提前分析研判,做到心中有数。对没有换届合适人选的职位,进一步“下深水”,定向寻找合适人选;将掌握的合适人选报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指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对看准的合适人选,街道要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办法,通过登门拜访、座谈联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等方式,动员他们积极参选。
6.大力整顿重点难点村(社区)。坚持先整顿再换届。街道将选情复杂特别是宗族势力干扰、宗教势力渗透蔓延、信访矛盾突出、村(居)务财务混乱、选举竞争激烈可能引发各类事件矛盾问题多等可能影响换届正常进行,以及上次换届曾经出现过不良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村(社区),列为换届重点难点村(社区),逐一建立工作台账,采取挂牌销号、集中攻坚、区乡领导结对联系等办法“一村(社区)一策”进行集中整顿,及时化解各类影响换届选举的问题隐患。选情特别复杂的,报请区委、区政府批准后,可暂缓换届,同时派驻工作组进行整顿,整顿完成后再进行换届。
7.进行任期届满审计。坚持先审计后换届的原则,正式选举前,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任期内的财务进行全面的审计。审计内容主要包括: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村集体财产管理使用情况,村级债权债务情况,财经法纪执行情况、“小金库”账外账治理情况,以及群众反映集中、强烈要求审计的其它内容。审计结果要公之于众,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作出处理,并在选举前向群众公布结果。未进行财务审计的村(居)委会,不得开展选举阶段的工作。离任经济审计以后,才能展开选举阶段的工作。
8.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采取组织党员学习、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党员群众深刻认识搞好村(社区)“两委”换届的重要意义,了解换届政策法规、程序环节,积极参与换届工作。要结合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人口普查等工作,通过上门服务、电话和微信联系、信件通知等方式,扎实细致地做好选民登记和党员动员工作,保证在家的党员群众都参加,外出务工经商的党员群众尽可能返乡参加选举,提高党员和群众的参选率。
第二阶段:依法选举阶段(2021年1月16日至3月31日)
1.明确村(居)委会成员职数和任职资格条件。村委会成员职数按3~7人配备,居委会成员职数按5~9人配备。具体配备的职数,根据村(居)规模大小、工作任务轻重,本着既有充足的工作力量,又精简高效的原则,进行合理配备。村(居)委会会计、治保主任、妇女主任、民兵连长和计生专干等,原则上由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成员兼任。
积极引导广大村(居)民群众,把党性强、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带头致富能力强、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有较高群众威信的人提名为候选人。在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积极参选的同时,打破职业、身份、地域界限,采取“五个一批”办法拓宽人选来源渠道:即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等中选拔一批;注重从优秀退役军人、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农村专职党建宣传员、“一村一名大学生”中选拔一批;注重从村医村教、农村“法律明白人”、社会工作者及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社区各类组织中的党员负责人中选拔一批;还可以从本村(社区)在外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或退休公职人员(此类人员不受提名年龄限制)中回请一批;注重从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疫情防控、防汛救灾、复工复产等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人员中选拔一批。结合实施“新时代赣鄱乡村好青年”选培计划,大力推进“引才回村”行动,对优秀的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摸清情况、主动对接,采取登门拜访、座谈联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等方式,动员他们积极参选,为选拔村(社区)“两委”干部注入源头活水。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牢固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突出“双好双强”,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员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农村要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社区要注重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干部。严格落实“十不选”要求,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提名为候选人:(1)政治上“两面人”,政治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法治意识淡薄的;(2)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3)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4)不担当不作为,长期不履职,近3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5)近3年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6)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7)有严重违法用地、严重违章建房、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严重失信等行为尚未整改的;(8)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9)道德品行低劣、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10)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未满5年,或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凡出现上述情形人员当选,当选无效。对照“十不选”,指导村(社区)写入选举办法,提交党员大会或村(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后,严格执行。对候选人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坚决把不符合条件的人挡在门外,力求新一届村(居)委会成员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
2.依法推选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各村(社区)要按照《江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江西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由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或各村(居)民小组会议依法推选产生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居)委会选举工作,成员3~7人,同时推选候补成员2~3人。要依法将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第一书记推选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把组织放心、群众认可的党员骨干推选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副主任,提倡把优秀党员选民推选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选举委员会主任被提名为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后,由不是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选举委员会副主任主持工作。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老党员、老干部代表、群众代表、村民小组长和妇女代表组成,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指定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不得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3.依法认真做好选民登记工作。选民登记坚持户籍地原则、经常居住地原则、尊重本人意见的原则、不重复登记的原则以及民主决策的原则,确保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各地要针对统筹城乡发展、户籍制度改革和人口流动等新形势,严格依法做好选民登记工作,保证外出流动人员和外来流动人口依法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在村委会选举中,既要对户籍在本村的村民进行登记,也要对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村居住一年以上或者任职一年以上的公民进行登记。对于选举期间户籍在本村但不在本村居住的外出村民,村民选举委员会通过有效方式通知后,明确表示不参加本届村委会选举或者在规定期限内逾期未作出书面表示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可以不列入本届参加选举的选民名单。在居委会选举中,要对户籍在本社区的居民进行登记,也要对户籍不在本社区,但在本社区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居住满一年,以及在本社区工作、本人要求参加本社区选举的社区专职工作者予以登记。对情况复杂或者争议较大的,应经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后决定。社区居委会选民登记工作,鼓励选民主动到登记站登记,选民登记按照选民主动登记和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上门登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鼓励和倡导选民到登记站主动登记,培养选民积极参选的意识,激发其参选热情。选民名单要在选举日的20日之前公布。
4.依法推选产生候选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要发布提名办法,村民委员会成员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由有选举权的居民5人以上联合提名或者居民小组提名。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根据提名情况、候选人条件和差额数确定候选人名单,候选人中应当有适当的妇女名额,没有产生妇女候选人的,以得票最多的妇女为候选人。经村(社区)党组织会议审议后,报街道、区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考察。根据审查和考察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街道党工委要与正式候选人进行集体谈话;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7日前,发布正式候选人公告。
推行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直接选举,大力提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本社区化”比例,条件不成熟的可采取户代表或居民代表选举方式产生。
5.依法组织投票选举。要精心组织投票选举,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村(居)民委员会选举,要将正式候选人情况向村(居)民公开,介绍其个人基本情况、考察情况和参选承诺;对上届担任村(社区)干部的要增加介绍其民主测评情况、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投票选举时,采取召开选举大会或设立投票站的方式进行投票选举,人口较多或居住分散的村(居),可以设立若干个投票站,要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范围,流动票箱仅限于老弱病残和行走不便的选民使用,使用流动票箱投票的人员名单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张榜公布。投票选举的时间、地点应在选举日的3日前予以公告,保证选民的投票权。选举大会会场要设立选票发放处、秘密写票处、选票代写处和投票处。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每一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接受委托投票不能超过3人;严格执行在秘密写票处写票制度,确保村(居)民群众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有效遏制贿选现象发生及其所造成的负面作用和影响。严格执行委托投票有关规定,禁止投票现场临时委托。要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秘密写票制度;要将所有票箱集中到选举大会会场当众开箱验票,要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要加强治安防控,切实维护选举现场秩序。
6.同步依法推选村(社区)配套组织
(1)推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在推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之前,按有关法律规定,选举产生村(居)民代表会议,每个村村民代表人数不少于30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由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由3至5人组成,设主任1名,主任原则上由村(社区)党组织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担任。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村报账员)、村文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不得担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不得指定、委派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动建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
(2)推选村(居)民小组长。召开村(居)民小组会议,从本村(居)民小组的村(居)民代表中推选1名村(居)民小组长。提倡村(社区)“两委”成员、村(社区)党组织所辖党组织负责人,党小组长通过村(居)民小组会议推选兼任村(居)民小组长。
(3)推选村(居)民理事会。村(居)民理事会成员由各村(居)民小组推选,提倡村(社区)“两委”成员以及村民小组、居民小区党组织负责人通过选举兼任村(居)民理事会成员特别是理事长,成员10名左右,村(居)民理事会召集人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
(4)加强村(社区)共青团、妇女、民兵等组织建设。加强村(社区)团组织、妇女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提倡“两委”中年轻干部兼任团组织负责人,原则上由“两委”中的女性成员兼任妇联主席,配强村民兵组织负责人。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阶段(2021年4月1日至4月20日)
1.依法及时做好交接工作。新一届村(居)委会产生后,街道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监督、指导新老班子于10日内完成移交印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置备账册、集体资产、工作档案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移交完成后,新一届村(居)委会成员要及时进行分工,尽快顺利开展工作。要深入细致地做好离任、转任和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积极支持新班子工作,形成团结和谐的干事氛围。
2.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街道指导新一届村(居)委会制定五年任期目标,确定发展任务,提出具体措施,并向党员群众公开承诺。建立健全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修订村(居)民自治章程、村(居)规民约、村(居)民会议制度、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居)务公开制度、村(居)财务管理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理顺村(居)各类组织关系。
3.做好教育培训工作。换届工作全面完成后,街道及时组织对新任村委会成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依法工作能力。
4.做好自治组织信息变更。换届工作全面完成后,积极与区民政部门联系,及时统一组织变更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是法人信息,并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21年4月20日前)
选举工作结束后,村(居)要进行自查,街道将采取点面结合的办法进行检查验收。对没有开展选举的,要限期依法进行选举;对选举中存在严重违法情节的,要坚决纠正;对群众意见大、验收不合格的村(居),要责令认真改正。验收后,村(居)要写出总结报告,在2021年4月20日前按要求报送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指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落实责任提高站位。各村(社区)要把村(居)委会选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换届选举工作的协调,确保选举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村(社区)组织要总揽全局,建立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做到一环扣一环,环环抓落实。对换届选举工作思想不重视,领导不得力、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造成工作失误并产生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追究领导的责任。
2.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组织口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民政所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纪委、政法、公安、司法、信访等站所要根据各自职责,狠抓选风选纪,查处拉票贿选,打击黑恶势力,维护选举秩序和社会稳定;宣传口要加强对换届选举政策宣传和网络舆情监测引导;财政口要落实换届选举相关工作经费;农综、扶贫、卫健、共青团、妇联等站所要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3.持续推进选举模式。一是持续村委会“自荐直选”试点范围。按照上届试点的要求,本届选举,我街道要选取12%左右的村,继续开展“自荐直选”试点。二是本届社区居委会选举要全面实行直接选举。三是注重村(居)委会成员年轻化、知识化。在本届换届选举中,提倡每个村(居)委会配备一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成员,积极吸纳大学生踊跃参选村(居)委会成员,确保大学生村官进入村“两委”的比例有大幅度提高。四是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依法兼任村委会主任,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村(社区)“两委”成员依法兼任村(居)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和配套组织负责人。五是完善选举监督机制。村委会成员候选人产生后,可以由他们从本村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中推荐人员担任选举监督员,组成选举监督小组共同监督正式选举的全过程。成立由本村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复员退伍军人等组成选举观察小组,对选举进行全程观察和记录,对选举作出公正客观的评价。六是积极动员女性参加选举,坚持“专职专选、定位产生”,将女性中的优秀人员选举为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原则上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力争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力争村“两委”班子中女性成员和女性正职比例高于上届。七是团组织书记原则上由大学生村官担任,没有大学生村官的,可以从致富能手、产业大户、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乡村医生教师、退转军人以及大中专毕业生、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青年干部职工等人员中选拔。八是稳步提高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本社区居民比例,积极推动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本社区化”。九是进一步规范参选行为,要继续全面实行“三项承诺”制度,即选举前各乡镇党委要组织候选人就遵守换届选举纪律作出竞职承诺、就任期工作目标和举措设想作出任职承诺、就当选后不认真履职作出辞职承诺。
4.强化监督严肃纪律。要把正风肃纪作为换届选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紧盯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竞职演说、投票选举等节点,通过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和邀请党员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换届监督员等方式加强监督。继续全面推行换届选举“三项承诺”制度和选风选纪群众监督员制度。健全完善信访、电话和网络“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举报。畅通群众举报反映贿选等违纪违法问题渠道,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建立换届选举重大问题、重要信息、特殊情况报告制度,全面掌握选举动态,加强对突发群体性事件的防范和处理;把群众监督贯穿换届选举全过程。对换届选举重点难点村(社区),要进行重点监督。
坚持把换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以严肃认真的纪律搞好换届。广泛开展换届纪律教育,使党员群众普遍知晓换届纪律要求。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纪律教育,做到镇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签订换届纪律责任书、候选人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换届工作人员签订换届纪律保证书“三个100%”。强化正面宣传教育与反面警示教育;采取务实有效方式,深入学习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和换届纪律要求,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组织党员群众认真剖析反面典型案例,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严禁传播和散布影响、干扰换届选举工作的言论;严禁发表与党的主张、决定相悖的言论;严禁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数等手段,以及利用宗族宗教势力等破坏、妨碍选举;严禁选举工作人员以职权和工作之便影响和干扰换届选举工作,以各种借口推诿工作责任;严防敌对势力、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严格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对情节严重的,作出严肃处理。对黑恶势力、境内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查处的典型案例要及时通报,对换届选举风气不正、监督查处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要充分尊重广大基层党员和群众意愿,充分发挥民主,依法依规保障村(居)民的推选权、选举权、直接提名权、投票权和罢免权。要规范选举程序、步骤,做到规定程序不能变、规定步骤不能少,不能怕麻烦、图省事,更不能走过场;要实行“阳光操作”,为选举创造公开、公正、公平的竞选环境;要认真落实回避制度,提名人选之间具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关系的,应予回避,避免出现“父子村”、“夫妻村”的现象。
5.保障选举工作经费。换届选举工作参与的人员多,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艰巨,投入必需的工作经费是顺利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保证。根据《江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法规和文件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指导村(居)委会选举工作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列支,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选举经费主要用于召开会议、培训骨干、宣传发动、印发资料、制作票证、检查指导和试点工作开展。
附件:狮子街道第十一届村(居)委会选举工作日程安排
狮子街道第十一届村(居)委会选举工作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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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
日期 |
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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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 |
选举准备阶段 |
2020年12月31日前 |
制定《狮子街道第十一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并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审议通过,成立狮子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指导)小组,落实选举工作经费,召开第一次指导小组成员会议,学习《村(居)委会组织法》、江西省实施“两法”的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确定小组成员包村工作,讨论通过村(居)委会成员候选人条件。准备会议材料,召开全街道第十一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培训选举骨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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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至1月10日 |
街道和村分别制定实施方案及选举计划,街道对第十届村(居)委会任期内的财务进行全面审计。并上报区换届选举领导(指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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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至1月15日 |
召开动员大会(区指导小组成员参加),开展选举业务培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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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至3月31日 |
运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标语、宣传车等工具进行广泛宣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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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 |
依法选举阶段 |
1月16至1月31日 |
各村(居)推选村(居)选举委员会成员,刻制“XX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印章。街道培训指导小组成员、选举骨干及村(居)选举委员会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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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选产生新一届村(居)民代表,组成新一届村(居)民代表会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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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至2月5日 |
街道明确村(居)委会干部的任职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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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至2月26日 |
全街道各村(社区)进行选民登记,讨论通过本村(居)委会成员候选人任职条件并张榜公布于众,张榜公布选民名单,颁发选民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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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至3月5日 |
确定、公布候选人提名方式。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召集选民填写提名票,并集中计票后封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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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至3月12日 |
确定正式候选人,并张榜公布,同时作正式候选人情况介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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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至3月25日 |
做好投票准备工作,确定投票方式,公布投票时间、地点,布置大会会场和投票站、秘密写票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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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至3月31日 |
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并公布选举结果,报办事处备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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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产生村(社区)团组织、妇女组织及其他群团组织;推选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居)民小组长;选配村(居)民理事会成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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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 |
建章立制阶段 |
4月1日至4月10日 |
新老班子依法及时做好交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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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至4月15日 |
建立健全村(居)民会议制度、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居)民自治章程、村(居)务公开制度等规章制度,召开新一届村(居)委会全体成员会议,召开第一次村(居)民代表会议,设立村(居)委会下属工作委员会。制定5年任期发展规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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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至4月20日 |
完善各项民主制度,加强对新当选村(居)委会成员的培训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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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阶段 |
检查验收阶段 |
4月1日至4月20日 |
街道、村组织自查,进行总结并逐级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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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北眉目地·兴旺大柴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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