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11-2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9323

关于新合镇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方案

发布日期: 2024-11-28 14: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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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新合镇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方案


    按照柴文旅办函[2024]1号《文物保护提示函》,为进一步加强新合镇文物保护工作,防止城乡建设发展中文物破坏和损毁等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辖区内的文物安全。新合镇政府高度重视,并制定方案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认清文物保护工作形势。

    新合镇辖区内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其中神墩遗址位于新合镇爱国村、址坊村、涌塘村3个行政村交界处,为新石器晚期至商代、西周一直延续到春秋时期聚落址,包含有新石器晚期、商、周三个时期的文化堆积,是吴越文化与楚文化的结合点。遗址被中铁武九线由西至东贯穿,将其分割为南北两块,遗址面积约28400平方米。1984、1985年两次发掘共900平方米,1987年12月28日被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江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遗址顶部为耕地,被当地群众常年耕作,多年以来受雨水冲刷、中铁武九线的建设以及当地农民农业耕作等多种因素影响,神墩遗址产生了一定程度上的水土流失。

    为充分认识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文物保护法治意识,新合镇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提升文物保护工作效能。


二、强化履职尽责,落实文物保护工作职责。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新合镇切实担负起辖区内文物保护的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把文物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为深入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巡查和管理,新合镇建立《新合镇文物保护责任台账》(见附件),重点加强对省保单位神墩遗址、县保单位址坊桥的日常监管和安全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坚决杜绝文物遗址遭到人为破坏,时刻绷紧文物安全防范之弦,守牢文物安全底线。


三、强化工作举措,确保文物保护工作成效。

1.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明确分管文化工作领导全面负责辖区内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神墩遗址和纸坊桥业务责任;明确各村蹲点领导负责神所属神墩遗址和纸坊桥的蹲点责任;明确各村书记负责所属墩遗址和纸坊桥的监管责任;各村安排一名巡查员不定期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与上级业务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文物安全。

2.加强日常安全防范。文保单位周边的安全防范是文物保护的第一道防线。因此文保单位范围内部分用地承包要加强督促承包方保护好承包用地,不得在用地范围内违建、钻 探、挖掘等作业。针对文保单位的特殊性和分布广泛性,进一步加强与当地派出所协作,建立联动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和对周边的访客管理及周边环境治理。强化前期安装的文物安全监管平台设备的管理,防止出现人为破坏设备的行为。

3.强化文物保护宣传。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提高群众对文物保护的 认识和意识。在文保单位周边醒目位置张挂文物保护宣传标语,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告知文物保护两线范围内的行为规范和安全注意事项,提醒、警醒违法必担的违法后果,防止破坏文物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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