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2-24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1034

关于印发《新合镇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2-24 11:4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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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新合镇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森林防灭火工作,加强对我镇森林防火工作的协调指挥,有效防控森林火灾发生,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镇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镇林管站负责制定、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2、本预案涉及的各办公室、驻镇单位,应根据各自在森林防火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重大森林火灾时作出快速应急反应。

3、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各办公室、各村、驻镇各单位要落实预防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二、预案启动条件

发生森林火灾后,各村应根据火情大小报告镇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镇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要密切注视火灾发生点的火势变化,如果有以下情形的:

1、火灾持续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2、对农村居住的重要设施构成威胁的;

3、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4、各村请求救助或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的。并经镇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成立镇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镇林管站、办公室、纪委办、应急办、和各村支部书记组成。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它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主要职责:本预案启动后,镇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立即成立“火场扑灭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处置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同时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

按照职能划分,镇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镇林管站:负责做好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值班调度,建立火灾档案,起草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文件,抓好护林员的管理和培训,推广森林防火先进技术,做好协调工作,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消除火灾隐患,负责火烧迹地的植被恢复。

镇办公室:负责协调各类物资、工作人员的调配,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镇应急办:负责组织森林防灭火半专业扑火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根据需要调集人员迅速进入火场。

镇纪委:负责森林火灾行政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监督对森林火灾事故的追究处理。

各村:负责本村森林火灾信息报送工作,发生森林火灾后,做好现场警戒、疏散人群及维护工作,并配合区、镇扑救力量开展其他相关工作。

四、预案处理措施

1、镇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森林火灾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与火灾发生点联系,弄清火灾现场准确情况;

(2)村边界发生的火灾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长;

(3)保持上下联系,最先知道火灾现场情况;

(4)及时传达镇政府指示,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做好应急预案准备。

2、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采取如下措施:

(1)组长或副组长应到镇森林防灭火办公室坐阵指挥;

(2)召开相关会议,研究火灾的扑救和处置方案,成立临时扑火救灾办事机构,落实扑火责任人员;

(3)对发生在行政村边界的重大以上火灾要明确牵头单位,成立联合扑火救援指挥部;

(4)发生重大以上火灾或可能酿成特大火灾及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火灾,由组长或副组长委派其他成员带领镇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派出所有关部门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处理火灾事故。

五、扑火力量

采取以森林防火半专业队为主,群众结合的原则,分三个梯队做好扑火准备,由森林防火指部就近调动,统一指挥。

六、通讯联络

镇森防指要坚持24小时值班,赴前指挥的人员应携带移动电话等,随时保持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扑火灾突击队指挥员的相互联系。

七、火灾查处和善后处理

发生一般火灾,由林管站会同所在村进行处理,发生重特大火灾,镇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成立职合工作组,督促和帮助火灾发生地及时查明火因,对肇事者、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部门要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处理结果及进上报。

九、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要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司法法部门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相关规定执行。

十、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镇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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