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10-1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6478
新合镇2025-2026年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项预案
关联导读:
为加强森林火灾防范,提高应急处置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有效保护我镇森林生态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时间
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本着对党和国家负责,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原则,提升森林防灭火应急处置、启动预案、信息传递、指令下达、后勤保障等扑救能力建设,使火灾扑救工作科学规范、高效及时、顺畅有序的进行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柴桑区安全工作会议暨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
三、总体要求
各村要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和《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依照“禁、早、准、净、安、明”六字决,结合森林防灭火“平安春季行动”,认真开展森林火险隐患排查,广泛、深入、全面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一是要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的方针二是要全面强化组织领导,集中人力物力,守住山头、把好村口、路口和重要路段,杜绝一切火种入山进林,力争实现零火灾。
四、预防措施
(一)预警监测
1、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变化,加强森林火险形势会商,及时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警报。
2、重点区域各村要在进山入口检查进山入林人员和车辆,要组织干部和护林员、巡山员全天候巡逻,尤其是中午和下午五点至天黑易被疏忽的特定时间段,确保巡逻不留盲区,坚守到位。对野外吸烟、烧荒等违规用火行为劝阻无效的,严格按照《九江市野外火源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发现个人一起野外违规用火最高可处罚三千元。
3、对国家和省监测发现的火情热点,镇政府派分管领导或蹲点领导干部实地核查,确保1小时内反馈区防火办。
(二)火源管理
1、停止特殊用火报批工作,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森林防火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2、各村委会、各驻镇企事业单位适时派出工作组和宣传车深入辖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并通过广播、短信、微信、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营造浓厚防火氛围。
3、护林员、巡山员全面到岗到位,加强火源巡查;镇村干部划分防火责任区,深入村组和重点地段开展督查;重点区域和主要进山路口增派人员把守,防火宣传喇叭要做好持续宣传。
4、加强对痴、呆、傻、聋哑、孤寡等“五类”特殊人员的监管,明确监护人和监护责任。
5、各村、各企事业单位密切配合,加大对森林火灾案件和违规用火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
(三)隐患排查
各村书记要全面落实《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省、市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必须亲自挂帅,亲自安排部署,亲自落实检查,要精心组织,周密布防,认真制定专项预案,全面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把责任和任务落实到人头,要督促责任人深入到包干区进行一次全面严格的检查,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找出潜在的林火隐患,落实好相应的整改措施,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万无一失。
(四)应急准备
1、各村制定操作性强的2025-2026年森林防灭火专项预案,加强火灾预防和扑火指导,及时添置扑火物资,确保扑火需要。
2、森林防火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各村书记原则上不得外出,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须经镇主要领导批准,指定代理负责人,办理工作和责任移交,并报镇林长办备案,手机不准关机,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
3、全镇进入森林防火应急状态。严格执行24小时防火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村委会、各驻镇企事业单位必须安排1名领导和1名干部值班。
五、应急处置
(一)火情调度
1、实行火情零报告制度。各村必须坚持报告值班情况,值班电话:6981001,有事报火情,无事报平安。
2、强化火情调度。各村在接到火情报告的同时,必须在10分钟之内向镇有关领导报告,不得迟报、瞒报和“关门打火”。火灾扑救情况每隔1小时报告一次,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二)扑火原则
1、以镇半专业队伍和村级半专业队伍为主。力争第一时间有效处置火灾;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应当及时向市、区申请支援。严禁组织老人、小孩、孕妇、残疾人和其他未经培训的人员上山扑火。
2、靠前统一指挥。各村书记要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靠前指挥,所有扑火力量必须坚决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坚持安全第一。优先保护居民点和重点目标、重要设施的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六、相关要求
各村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新合镇2025-2026年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项预案,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六项工作纪律”,确保各项防火措施落到实处。
2、对发生在敏感地区、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向上级申请派督导组前往火场指导扑救。
3、严格责任追究。凡在防火、扑火工作中,对因防火宣传教育不到位、野外火源管理不力、火灾预防措施不实、扑火力量组织不及时、防火物资准备不充分等情况,造成森林火灾多发、过火面积大、损失严重或致人伤亡事故的,镇纪委将组成专门工作组进行重点查办,并在全镇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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