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12-2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0-1618401

关于调整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2-29 16: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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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关于调整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

通  知

各村(社区)、乡属及驻乡单位:

自10月1日起,全乡全面进入2020-2021年度森林防火重点期,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乡森林资源安全,因人事变动和冬季防火需求,结合新府发〔2020〕68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调整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森林防火工作是每年冬春季节重要工作,时间跨度长,不确定因素多,既与干旱气象条件有关,也与经济社会活动有关,中秋节、国庆节、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重大节日期间,森林火灾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困难。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从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的高度,树立“抓森林防火就是抓生态建设”的思想,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今冬明春的头等大事来抓,建立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和乡、村干部包干负责的森林防火责任体系,要从对党、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千方百计调动各方面力量,真正把森林防火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真正把森林防火各种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全乡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不发生因火灾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二、强化措施,全面提升森林防火综合能力

(一)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防火意识。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形成群防群治的新格局。要在宣传上出实招,做到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进村入户,家喻户晓,不留死角。要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不断增强群众自我防火的自觉性。防火重点期乡将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各村(社区)要在人员密集区、主要路段、主要林区、重点坟场张贴宣传标语、防火通告、致农户一封信签订防火承诺书、悬挂横幅,中小学生、家长签订防火须知,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二)严格野外火源管理,有效控制火灾发生。控制野外火源是森林防火工作的核心,各村(社区)在防火重点期坚决实行“五个禁止”,即: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山林,禁止吸烟、野炊和玩火,禁止炼山,禁止烧荒、烧稻草、烧秸秆、烧田坎、烧草木灰,禁止上坟烧纸、上香、燃放烟花爆竹。对重点林区、重点地段、重点坟场、实行专人值守,杜绝火种进山入林,同时严格管理特殊人群,加强对痴、疯、傻、聋哑、孤寡等重点人群的监护,落实监管人员和监管责任。

(三)加强扑火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防控能力。乡半专业扑火队做到相对集中。各村(社区)要组建15-20人,60岁以下男性应急扑火队伍,做到随叫随到,达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目的。一是继续实行巡山员制度,今冬明春整个防火期内,每个村(社区)根据防火难易和往年易发火地段,聘用巡山员2-4名,巡山员费用由村解决,乡适当补助,明确巡山员的巡山地点路线,对不称职的巡山员要及时调整。二是各村(社区)要及时补充扑火工具(每村20把二号工具,10把铲,10把砍刀)。三是一旦发生火灾,各村(社区)要找1-2名熟悉现场地形人带路,力争“打早、打小、打了”。

三、严肃纪律,形成森林防火工作新格局

各村(社区)要按照森林防火责任制要求,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各项纪律,防火重点期防火责任人一般不得外出,确需外出经乡指挥长同意并指定代理责任人,并做到24小时值班。继续实行防火重点期零报告制度,坚决杜绝缺岗、漏岗、擅自离岗的现象发生,要加强火情预测调度,强化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火情灾情。发生火灾时,村必须在30分钟内向乡上报,村主要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组织扑火队参加扑火,并坚持以人为本,确保扑火人员安全。对思想麻痹、组织不力、报告不及时遗误扑火时机,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影响的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乡纪委、防火办要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督促检查。重点防火期内,一是巡山员发现一起火情未及时上报,扣发当月工资,发现两起火情未上报,由村委会辞退并另聘请巡山员;二是发生一般火灾或较大火灾时,由乡纪委视情况对包片包点干部进行约谈提醒、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直至纪律处分;三是发现野外用火一次,罚款1000元,引发一般性火灾,罚款3000元,对引发重大火灾的要移交森林公安处理。全年零火警的村,防火期结束后,乡政府奖励调整至10000元。相邻村发生火灾,双方均有过火面积,而双方又无法确定着火点或失火人,相邻村均不予奖励。

附件1:区森林防火包点责任划分表

附件2:乡森林防火包点责任划分表

新塘乡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3日

附件1:2020-2021年区森林防火包点责任划分表

区领导包乡责任人

区及驻区单位包点负责人

姓名

职务

单位

姓名

职务

新塘乡

区委常委

四华村

政法委

徐龙平

常务副书记

紫荆村

国土资源局

谢远宏

局长

前进村

农业农村局

饶兵

局长

青山村

移动公司

王立

经理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铜泉村

供销社

张和林

书记

向阳村

科技局

张炳忠

局长

胡桥村

检察院

熊在超

副检察长

岷山村

柴桑生态环境局

吴珊珊

局长

附件2:乡森林防火包点责任划分表

(社区)

乡包村

领导

乡包村

责任人

村包组

责任人

责任地段

赤山村

汤波

詹珍珍肖舒远

徐志龙

张训甲

费重明

7、8、9组

吕堂荣

1、6、12组

刘昌菊

2、5、10组

吕龙亿

3、4、11组

青山村

胡友松

张海柱

户华博

占玲玲

陈为平

冯俊彪

1、2、3、4、5、6、7、8组、村林场

吴新星

9、10、11、12、13、14组

张志猛

15、16、17、18、19、20组

向阳村

刘春

李美湘

黄银珍

华允杰

张子炎

16、17、18、25、26组

凌学新

1、2、3、4、5、6组

桂敬东

12、13、14、15、24组

凌学兵

19、20、21、22、23组

吕凌杰

7、8、9、10、11组

前进村

汤志宏

余国良

曹美兰

刘从欢

陈凤娥

2、14、15、17组

刘有付

3、4、11、12、13组

邹美新

9、10、16组

吕龙杰

1、5、6、7、8组

坡丰社区

徐永

周慧琴

王慧明

刘冬

邓必稳

1、2、3、7组

金大楼

4、5、6组

(社区)

乡包村

领导

乡包村

责任人

村包组

责任人

责任地段

胡桥村

樊菲

李强

冯清源

黄渊

费伦新

2、6组

曾纪订

3、4、5组

项章良

1、7组

熊玉兰

8、9组

富源村

刘国华

胡敏

王沛

付琪

杨绍平

16、17、18、19组

田信干

12、13、14、15、20、21组

凌学铸

7、8、9、10、11组

刘英华

1、2、3、4、5、6组

岷山村

余保国

王以彩

唐光炎

黄国梁

李美银

3、7、8、10组

李俊灼

1、2组

李美升

4、5、6、9组

紫荆村

潘婧

操雨林

吕强

李利群

曾庆文

7、8、9、10、11组

邓泽淼

17、18、19、20、21组

金木玉

1、2、3、4、5、6组

周瑞淼

12、13、14、15、16组

四华村

余道火

吴卉芬

余惠

王财邦

雷万荣

7、8、10组

宋增学

4、5、6、14、15组

刘艳 

9、19、20、21、22组

汤恒俊

1、2、3、13组

徐玉兰

16、17、18、23组

(社区)

乡包村

领导

乡包村

责任人

村包组

责任人

责任地段

铜泉村

洪忠元

刘玉霞

陈维民

吕从德

张敬忠

2、3、4组

刘茂科

5、6、7、组

李美荣

10、11、12组

赵大鹏

1、8、9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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