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4-2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1283
202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通知
关联导读: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更好的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安全、高效、合理合规的财务收入、支出,结合我乡实际,经乡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收入类资金管理
1.建立资金文件台账。由乡财经办负责,按每笔文件、资金类别登记到账时间,并做好台账,及时与各村会计对账。
2.票据管理。开具行政事业单位结算票据须按要求到乡财经办做好相应登记手续方可办理;每月进行所开票据和实际到账资金清理核算;核实后确认资金未到账的票据,请开票人及时说明情况或收回红联作废票处理,票据均实行一月一核销。
3.上缴资金。对于个人或公司缴款到村账的资金要注明缴款原因,并及时与乡财经办做好对接工作。
二.支出类资金管理
1.村级日常报支必须有发票,并附清单附件及领用单,该附件及领用单应严格依照相关规定明确支出用途,日常报支原则上谁经手谁负责。资金报账需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批。签批原则如下:(1)村级单笔5000元以上由村两委集体研究讨论审批;(2)村级单笔一万元以上工程项目资金需要财政所长审核、乡长签批;(3)上级项目资金须乡相关站所及分管领导签字;(4)上级如有其他规定从其规定;(5)村级日常报支资金由乡财经办审核。
2.村级报支工程类管理。工程类支出必须有工程发票、施工合同、工程预决算、验收单和收款方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收款方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必须盖章,发票销售方需与合同一致,预决算需甲乙双方及验收人员签字,发票税率须与决算税率保持一致;超过5万元的项目需按要求进行审计,并提供审计报告;超过30万元的项目需按要求增加财审,提供财审报告,必须由对公账户进行转账。严格控制工程量变更,确需变更的,须报项目批准部门审批,对不按合同规定付款,导致工程款项超支的谁审批,谁负责。
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元及以上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项目,应进入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小额工程交易专区或地方依法依规建设的限额以下交易平台等进行交易;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项目,应通过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地方依法依规建设的限额以下交易平台等,选择比选、随机抽取、竞价等简易竞争性方式进行交易;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元以下的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可通过集体决策直接发包。
3.村级办公费管理。报括办公文具、办公耗材、保洁用品、辅助工具、学习材料等,应建立办公用品台帐,对办公用品的出入库进行登记管理。村级大额或传统性支出须附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材料。
4.村级招待费及伙食团费用。村级一律零招待,村级伙食团费用拟按每人每餐20元和召开党员组长等大型会按每人每餐40元为上限。村级报账原则上应为一月一报账,由各村会计到乡财经办办理出账手续。
5. 差旅费参照新府发〔2019〕33、34号
(1)在本乡行政区域内,实行交通费限额制予以实报实销,用车人在乡域内开会、办事等填写差旅费报支单后报经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乡域内村正职原则上不超500元/月/人、村其他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50元/月/人),交通补贴费用每月总结报批一次,报账后直接打入出差人账户。
具体报销标准如下图:
|
始发地 |
目的地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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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 →村 村 ←乡 |
赤山、坡峰、青山、富源、岷山、前进、向阳 |
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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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泉、胡桥 |
3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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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荆、四华 |
40元 |
村与村之间交流参照此表。
(2)市内乡外交通费
1)、在区内乡外非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从事公务活动的,实行差旅费定额包干制。以乡政府为起点,每人每天交通补助40元,中间因事确实需要用餐的,报销伙食补助40元,用车人填写差旅费报支单报经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3)、市外出差需向乡党委报备,差旅费在标准限额内按所提供得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保险票据、住宿费发票等凭证实报实销。
6.村级报账要遵循规范的报账流程。要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三.总结提升类管理
1.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制定年度收支计划,村内各项收支一定要参照收支计划执行,做到先算后用,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2.敬老院、环卫所、自来水厂年初需制定各类收支预算,报乡民政、新农村、水管站及分管领导审核,经乡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后按预算执行,如同一类型年度超预算1万元的支出需经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方可办理出账手续。
3.村级调阅本村会计档案必须有单位负责人授权的书面申请。
4.各村应按要求进行财务公开,村级每季公开1次,全年不少于4次,接受村民监督。临时发生的重大财务收支情况要即时公开、公示,所有公开资料要及时整理归档。
5. 财务人员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好本职工作。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涂改和故意毁灭会计原始凭据及有关财务资料,不得设立账外账,违者要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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