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4-0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6509

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4-02 09: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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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各村(社区)、各乡属单位:

当前正值春季森林防火紧要期,又逢清明将至,气温回升, 各地春耕生产、上坟祭祀、踏青旅游等活动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明显增多,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倡导移风易俗,主动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营造平安有序、文明祥和的祭扫氛围,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清明节是中华民族弘扬孝道、追思亲人、祭扫悼念的传统节日,也是森林防火工作 的关键时点。各村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压紧压实森林防火责任。要树立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切实把“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主动靠前一步,扎实做好各项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坚决守牢安全底线,筑牢人民防线,确保林区安全稳定。

二、坚持预防在先,强化安全管理。各村要坚持把防范工 作放在首位,按照“全覆盖、零容忍、强整改、重实效”原则,针对清明节防火工作特点,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确保无遗漏、无死角、无盲区;严格落实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加大对公墓区、散坟庙宇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巡护力度,在主要进山路口设立防火 检查点,摆放防火警示标语标牌、火种收集箱,严控将火种带入山林。各村要严格落实“五个禁止”规定,严管森林防火区内墓地和零散坟头焚香点烛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各村扑火队伍要保持高度戒备,时刻处于临战状态。一旦发现火情能够迅速出动、科学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三、坚持移风易俗,深化宣传引导。各村要加大《森林法》、《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规政策宣传力度,重点通过本地 森林火情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释法,进一步增强全民森林火灾防范意识,自觉投身到文明祭扫、森林防火的实践行动中来。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抖音等方式,紧扣清明节森林防火主题,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文明祭扫、无火清明”宣传教育活动,切实营造“倡导文明祭扫,守护绿色家园” 的浓厚氛围。针对老人、儿童、返乡祭祀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精准宣传,强化宣传的针对性,牢固树立“防火必严、失火必究”的森林防火理念。

清明节期间,乡纪委对各地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相关情况将作为年度林长制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新塘乡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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