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12-2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1-543611

关于印​发《涌泉乡“五星文明户”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2-29 17: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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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关于印发《涌泉乡“五星文明户”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村、乡属及驻乡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总体部署,进一步提升集镇管理水平,持续保持环境卫生,扎实做好文明创建工作,给群众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涌泉乡“五星文明户”评选活动实施方案》,请各村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1.涌泉乡“五星文明户”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2.涌泉乡“五星文明户”评分细则


涌泉乡人民政府  

2021年7月8日     

 

涌泉乡“五星文明户”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集镇房屋门前屋后环境卫生整治为抓手,激励群众积极参与集镇环境卫生整治,共同创造一个清新整洁的居住环境,推动我乡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重点任务

(一)保持环境卫生。个体经营户和住户产生的垃圾不得排放在门店或居住房前屋后,院内产生的垃圾严禁扫出院外或排水沟内,垃圾一律实行袋装,就近分类丢入垃圾箱或垃圾桶内,不在门前堆放,保持房前屋后地面清洁卫生,做到无纸屑、果皮、烟头、污物等废弃物。保持门店和住户前临街建筑物、构筑物、橱窗、人行道板、下水道盖板等公用设施的完好、美观、整洁。及时清洗、清除门店或住户前的乱贴乱画(牛皮癣)、乱堆乱放、乱泼乱倒,确保门前整洁与规范。不得从事有碍集镇面貌和破坏环境卫生的生产加工业。强化餐饮油烟整治,保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

(二)爱护绿化植物。个体经营户和住户负责对房前树木、花草和绿化带进行保护。及时清除绿化带、树井内的杂草垃圾和残枝败叶,保持绿化树或树井内外整洁。禁止就树搭棚、盖房和树上牵绳挂物、架设电线等;禁止向树木倾倒有害物质;禁止钉刻树木、攀折、践踏花草;禁止擅自柯枝砍伐,移植街道上的花草树木。保持集镇良好绿化景观。

(三)维护市容秩序。个体经营户和住户负责房前秩序维护,制止机动车辆乱停乱靠,对扰乱社会秩序者进行劝阻和制止,并及时向村、乡反映。门店不得擅自设置占道标牌、灯箱及户外广告,不倚门设摊、占道经营、占道洗车,不乱牵乱挂、乱搭乱建。门店或住户前不堆放柴草、砖石瓦块等有碍观瞻的物品,临街不得私自设置栅栏种植庄稼蔬菜和饲养家禽,不得私自开挖门前硬化路面。

三、评选对象

凡在涌泉乡有固定居所或经营门店,成员无违法犯罪记录,均可以参加“五星文明户”评选活动。

四、评选方法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村级负责制,各村委会为卫生监督检查单位,每周对个体经营户和住户按照评分标准(附后)进行“五星文明户”打分,每月取总分均值进行评选,评选比例控制在10%--15%。每月评选名单报乡创建办审核通过后,由村委会对评选出的“五星文明户”在宣传栏进行“红榜”表扬,连续一个季度均获得“五星文明户”的在房前张贴“五星文明户”奖牌、并发放一次性奖励;每月评选排名靠后的个体经营户和住户进行“黑榜”通报,已获得“五星文明户”奖牌的,如被“黑榜”通报,将进行摘牌。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

1.家庭成员违纪违法;

2.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5.家庭成员安全意识淡薄,发生大的安全事故;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未成年子女无故失学辍学;

8.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它行为。

由乡党建办、综治办负责协助乡创建办对评选资格进行审核。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7月中旬前)。以集镇沿线为先行试点,集镇沿线各责任村根据实施方案目标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宣传,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宣传到位。7月15日前,集镇沿线各责任村要召开集镇党员、商户、居民代表会议,宣传评选活动,并将评选倡议书逐户发放到位、门前三包责任牌逐户张贴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7月中旬开始,集镇沿线各村对照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每月评选出一批“五星文明户”进行“红榜”公示,以及张贴奖牌、发放奖励等后续奖励措施,此阶段以奖励为主,充分发挥先进示范带动作用,激发群众参与热情。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以后)。对集镇范围内经营业者和住户全面兑现奖惩机制,此阶段奖罚分明,常态化推进“五星文明户”评选机制。后期逐步将“五星文明户”评选活动推向全乡各村。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有关站所要将“五星文明户”评选工作与环境整治、垃圾治理、文明创建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务求评选工作取得实现。各村要细化分解任务、明确专人负责、注重工作方法,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资金保障。乡财政保障评选活动经费足额投入,并建立与实际需求相匹配的经费投入长效机制。

(三)强化督查考核。由乡创建办负责活动具体牵头抓总、调度指导和日常协调工作,不定期组织对评选工作进行督查和考核。各村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压实工作责任。

(四)突出党建引领。在宣传发动、监督考核、模范带动等环节要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党建引领文明创建工作。



涌泉乡“五星文明户”评分细

一、门店或住户房前屋后无纸屑、果皮、烟头、污物等废弃物;人行道干净整洁,无乱倒污水现象。(15分)

二、路沿、树井定期打扫,无乱倒污水、垃圾,无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经常性保持干净整洁。(15分)

三、个体经营户及住户经营、生活所产生的垃圾实行袋装管理,及时入桶。(15分)

四、个体经营户商品销售实行店内经营,所有商品摆放整齐;门前、人行道上等无占道经营现象、无影响集镇面貌的堆放物以及摆摊设点、乱搭乱建现象。(15分)

五、门前无“牛皮癣”,无乱涂乱划、乱贴小广告的现象。(15分)

六、车辆在划定的区域范围内停靠,门前无乱停、乱靠、乱鸣号现象。(15分)

七、自觉遵守集镇环境卫生管理相关规定,自觉维护环卫设施,配合集镇卫生保洁人员落实门前卫生,及时清扫区域卫生。(5分)

八、积极参与集镇环境卫生检查评比活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5分)

档次评定:

五星文明户:90分以上; 卫生差:60分以下。

打分细则:

每项指标可酌情打满或相应扣减一定分数,每周不低于一次打分,每月按照每周各项指标打分情况汇总取均值进行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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