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10-1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6403

九江市柴桑区村主动公开事项目录(2025年)

发布日期: 2025-10-13 16:2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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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备注
村务公开 村委会成员 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其他居务管理人员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2019年9月28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正)
村规民约 本村制定的村民自治章程、议事规则、村规民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村务公开管理规范》(GB/T40088-2021)
议事及实施 1.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
2.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方案、评议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村务公开管理规范》(GB/T40088-202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中办发〔1998〕9号)
公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
公开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及其执行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村务公开管理规范》(GB/T40088-2021)、《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2019年9月28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正)
村委选举 1.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村民代表名单
2.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申诉的处理结果
3.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
4.正式候选人名单
5.选举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投票方式、方法
6.选举结果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江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2019年9月28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正)、《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2019年9月28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正)
补贴补助 公开当地政府的惠农政策,强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政策解读与公开 《村务公开管理规范》(GB/T40088-202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赣财办农〔2021〕2号)
1.补贴补助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
2.公开强农惠农富农补贴资金发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2025年3月28日中共中央修订)
公开老年人补贴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老年人补贴名称(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等);各项老年人补贴依据;各项老年人补贴对象;各项老年人补贴内容和标准;各项老年人补贴方式;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格式;办理流程、办理部门、办理时限、办理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民办函〔2019〕52号)、《江西省民政厅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老龄办关于印发<江西省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赣民发〔2018〕15号)、《江西省民政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赣民规字〔2024〕3号)
救灾救助 1.公开社会救助(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资金、物资的管理和使用等情况
2.公开社会救助申请家庭(人),给予低保的家庭,应当在所在村(社区)向社会长期公布。
3.申请农村低保的,将调查核实情况和初审意见在本居民委员会和相应的居民小组张榜公示7日。公示的内容包括拟给予救助对象户主的姓名、家庭人口、救助金额和举报方式等,公示榜上应当加盖居民委员会公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9〕54号)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令第709号)修订)

公布救助对象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数额和使用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民办函〔2019〕52号)


宅基地使用 宅基地的使用方案,包括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2019年9月28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正)
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
财务公开 财务信息 (一)财务计划
(二)各项收入
(三)各项支出
(四)各项资产
(五)各类资源。
(六)债权债务
(七)收益分配
(八)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逐项逐笔公开征地补偿费、集体收益等;全程公开村级组织项目建设资金收支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
《农业部 监察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的通知》(农经发〔2011〕13号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赣农字〔2015〕88号)
专项公开 1.集体土地征占补偿及分配情况
2.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出让、投资及收益(亏损)情况
3.集体工程招投标及预决算情况
4.“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使用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农业部 监察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的通知》(农经发〔2011〕13号 )
切身利益相关事项 乡村振兴 公开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落实情况,包括监测对象、帮扶措施、标注风险消除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9〕54号)、《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农组发〔2021〕7号)、《中共江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赣党农字〔2021〕3号)
生态环境保护 公开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结果和整治进展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关于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环土壤〔2022〕8号)
其他信息公示 1.协助人民政府开展的工作情况;
2.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村务公开管理规范》(GB/T4008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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