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柴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3-2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0-806659
九江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联导读: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综合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关的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共九江县委、九江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中国•九江县”网(www.jjx.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九江县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联系(办公电话:0792-6816856,电子邮箱:jjxzfw6856@jiujiang.gov.cn)。
一、概述
2016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全力决战工业、倾力改造民生、着力创建‘五城’、建设强盛新区”的主战略,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努力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深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夯实组织机构,加强制度建设
县里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场、区)为成员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相应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场、区)也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信息员,明确了责任,从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上保障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努力将政府网站打造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在县人民政府网站显要位置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结合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强各栏目运维管理,确保链接有效、更新及时,便于公众了解和查询。二是继续加强了县档案管理和行政服务中心两个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以最贴近公众、方便工作的形式发布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三是不断创新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开设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建立公开栏等形式,回应公众关注热点,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6年,全县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2382条。其中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7865条,政务微博、微信公开信息数205条,其他形式公开信息1352条。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县、乡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工作动态,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财政预决算报告和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信息、人事任免、考录招聘、表彰等人事信息、行政权力运行、政府文件、重大项目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社会保障、教育、扶贫和“三农”等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政策措施、公共服务信息、公共监管信息、公告公示、重要经济和社会发展数据信息等,努力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
(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2016年,我县拓展和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一是以九江县人民政府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二是开设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渠道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公开信息。三是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开展在线访谈活动为公众解读相关政策。四是部门设置电子触摸屏,公共场所设立电子显示屏,乡、村设立信息公开栏等公开政务信息。
三、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通过九江县人民政府网依申请公开平台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5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5件,全年办结率达100%。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1、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载体,建立招商信息收集发布平台,构建招商引资信息互通共享体系。
2.积极完善“三单一网”建设工作。指导督促各部门开展了行政权力的清除确权、权力库录入、合法性审查和集中审核,共公布44家县直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等各项行政权力4292项,并下发了《九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本级行政许可目录的决定》,现政务服务网已建成,已向社会提供网上晒权、行权、办事三大主题服务。
五、依申请公开复议、申诉和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依申请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举报投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年来,虽然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一些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规范性、及时性做的不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等。
2017年,我县将按照要求,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加强监督、协调。建立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注重日常督促、检查,强化责任落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效推进;二是加大公开力度。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审查、发布、依申请公开、社会监督、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机制,促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统计说明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382 |
业务受理及办理情况、咨询解答、便民手册发放等不列入统计,其大于(二)各分项,同时小于分项之和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 |
以法制办审核备案数为准,由政府办填报,其他部门不做统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 |
以法制办审核备案数为准,由法制办填报,其他部门不做统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以印发的政府公报为准,由政府办填报,信息报送部门报送数列入本部门统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235 |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2 |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3 |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52 |
业务受理及办理情况、咨询解答、便民手册发放等不列入统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0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38 |
以宣传部统计口径为准,回应责任部门列入本部门统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0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以本级新闻办统计口径为准,发布责任部门列入本部门统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新闻办统计本级政府领导参加次数,其他部门统计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次数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以政府网站为准,参加上级访谈的可列入本级统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信息办统计本级政府领导参加次数,其他部门统计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次数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56 |
以公开发布为准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225 |
以官方微博微信回应为准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问题咨询、政策解答不列入统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0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5 |
为下列4项之和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5 |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5 |
为下列2项之和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5 |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5 |
为下列1、2、3、4、5、6、7、8项之和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 |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4 |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为下列6个分项之和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
7.告知做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仅限由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列入受理单位(本级政府法制办和上级行政部门)部门统计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仅限由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以本级法院口径为准,不列入部门统计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仅限由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举报投诉,以监察部门或主管部门书面转办件为准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0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72 |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72 |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
万元 |
1 |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1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46 |
|
|
单位负责人:孙毅君 |
审核人:孙毅君 |
填报人:胡 璟 | |
|
联系电话:0792-6816856 |
填报日期:2017年1月2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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