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部门单位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1-1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1-09713

2020年柴桑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13 10:5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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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2020年柴桑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柴桑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人民政府关于统计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等渠道,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统计工作有关政策、数据和分析,认真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

    根据政府统计信息的内容,通过区政府网站、局机关综合股、办公室、现行文件查阅等载体,主动及时地向社会作了公开,2020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条。公开的信息内容和类别包括:统计局工作职责,领导分工,内设机构和职责、联系方式;国家、省、市有关统计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统计局年度重要会议主要内容;有关统计数据和其他政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当面申请0件,信函申请0件。未发生针对依申请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举报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建设保障情况

    区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区统计局在区政府办和区信息办的安排、指导下,具体负责本局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工作。本局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2人。

    2、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培训情况和宣传情况

    全年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2次,积极参加区级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活动1次。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要求,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明确栏目发布内容、责任单位、相关要求,严格发布审核管理,定期或即时更新,确保政务公开的连续性。并加强网站栏目内容衔接,坚持数据同源,保证数据的准确性、一致性。通过优化栏目设置,群众查阅更直观、更便捷,通过加强发布管理,信息发布内容得到有效保障并不断丰富完善。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调整了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本单位实际,对本局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加强信息公开日常督促提醒,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柴桑区统计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对柴桑区统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柴桑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2021年,柴桑区统计局将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要求,不断加强工作基础,提升宣传回应质效。

    (一)加强工作基础,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动构建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的重要内容,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推进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继续加强对统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强化统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公开能力。

    (二)加大数据发布解读力度,提升宣传回应质效。继续推进统计数据公开,增加发布内容,充分展现经济运行中的新亮点新变化新特点。加大统计数据解读力度,推进专业数据解读通俗化,实现更加灵活和直观的数据解读形式。积极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及时解疑释惑,帮助社会各界科学认识统计,准确判断形势,更好地发挥稳定和引导预期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柴桑区统计局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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