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部门单位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1-0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0925

九江市柴桑区新洲垦殖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06 16:0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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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792-676238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场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机构设置、领导简介、政策文件等共性信息的发布,做到了及时发布、常态更新、内容规范、栏目准确,切实保障了广大群众对涉及切身利益的相关信息“看得到、读得懂、信得过、能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深入研究并妥善处理新情况、新问题,注意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做到依法有据、慎重稳妥。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继续在信息公开网上开通了“依申请公开”栏目。 2024年新洲垦殖场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4年,新洲垦殖场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部门与各相关部门之间的联系,及时将信息发布到网上,努力做到信息产生与发布同步。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发布、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等原则,规范信息公开审核流程,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保密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保密审查程序,严格杜绝泄密信息事件发生,确保发布信息安全。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平台维护和公开信息发布工作明确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收集、审核和发布。结合场工作的实际需求,及时更新政务公开栏目,把握热点,聚焦民生。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制定建设。坚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严格把握公开程序,切实做好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二是落实责任整改。强化责任追究,对照市区反馈问题清单及时整改。三是落实社会评议制度,多渠道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一年来,新洲垦殖场按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现或收到公众反映虚假信息和不完整信息,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我场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4年,我场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公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学习领悟不够。对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领悟不到位,对政务公务专业化水平不高;二是工作队伍稳定性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针对新洲垦殖场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拟采取两个方面的改进措施。一是拟在2025年开展一次业务培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全面掌握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法和要领。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各站所固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同时强化各部门通力合作,队伍稳定性进一步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

2024年,新洲场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我场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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