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部门单位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12-04-0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0-807006
九江县地税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关联导读:
2011年度,九江县地税局在依法治税进程中,以政务公开为着力点和突破口,按照 “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从建立组织机制、落实管理职责、突出公开重点三个方面入手,不断转变工作方式,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执行力,走出了一条打造“和谐地税、阳光地税、满意地税”的发展之路。2011年,县局先后荣获中共九江县委授予的“先进基层党组织”、 中共九江市委授予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市局授予的“全市地税系统发展提升年活动先进单位” 、“全市地税系统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党支部、共青团、工会、妇女、老协等各项工作在全县均名列前茅。全局上下涌现出了“全省地税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全市地税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全市地税系统十佳优秀党务工作者”等一批先进典型,树立了新时期地税部门和地税干部的良好形象。
一、明确职责,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机制。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十分注重领导的带头作用,引入绩效考核机制,发挥监督功效,上下联动,进一步提高执行力,实现由“人管人、人管事”向“制度管人、制度管事”的转变。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政务公开责任机制。我们把落实政务公开列入“一把手”工程,纳入税收管理和行政管理之中。由此专门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县局“一把手”任组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及其他副职为副组长,协同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基层分局和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抓。平时,各单位、部门负责提供本部门应公开、应更换的信息,办公室负责审核信息并落实公开时间和载体,监察室负责督促检查和监督政务信息执行情况,政务公开的总体任务由此分解、细化、量化,并纳入各单位、部门的年度绩效管理。
二是强化管理,建立政务公开考核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绩效考核,做到与税收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要求各单位、部门按季汇报政务公开落实情况,半年进行一次工作总结,监察室会同办公室不定期开展辅导、督导。对因责任心不强、政策运用不当、办事程序不规范、工作出现差错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凡政务公开内容不规范、更换不及时、落实不到位,在季度绩效考评中予以扣分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凡影响行政秩序与效率被投诉的,个人扣发绩效奖金并责成写出书面检讨,单位(部门)在年度绩效考评、评先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
三是严格督导,建立政务公开监督机制。坚持内外监督相结合,将政务公开置于纳税人、社会各界和本局干部职工的有效监督之下。对内,建立健全了135项行政管理和税收管理规章制度,按月召开行政工作会及绩效辅导会,定期对干部职工税收征管、行为文化、工作纪律、廉政建设进行考核,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对外,要求各基层单位设立政务公开栏、资料架、监督岗和举报箱,县局在门户网站设立政务公开栏,将接受监督的内容如主动公开的信息、申请公开的信息、公开的收费信息及减免情况等全部公布于众,并以公布投诉电话、发放调查问卷、设置意见箱、聘请特邀监察员等多种形式,自我加压,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监督,从而营造了浓厚的政务公开氛围和良好的舆论宣传、监督环境。
二、规范运行,抓好政务公开管理职责的落实
为了及时公开政务信息,让纳税人知情,给纳税人方便,为纳税人服务,我们从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载体三个方面入手,认真抓好政务公开管理职责的落实。
一是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提高知情率。在对外公开的内容上,我们主要从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其他应对外公开的事项等9个方面予以公开。如通过电视等传媒宣传省局《“三个服务”措施100条》,社会各界知情率大大提高,我县享受下岗再就业、未达起征点及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的人数从2004年的65户增加到今年的260户,纳税人对地税工作的满意度大大提高,在2011年的驻县单位发展提升年活动中,我局荣获全县发展提升年活动优胜单位;在对内公开上,主要从领导班子及成员廉洁自律情况、人事管理、政务管理、财经管理、重大事项、其它应在内部公开的事项等6个方面进行公开。
二是规范政务公开载体,提高成效率。在对外公开上,一是通过九江县地税网站,将包括机构职责、税收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涉税行政审批、日常税收征管、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工作动态以及其他需向社会公开的事项进行公开;
二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包括影响面较大的税收政策调整、办税流程和便民措施、欠税公告、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行政救济方法以及其他需向社会公开的事项;三是通过办税场所公开。在各办税服务厅(点)通过设立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政务公开栏、办税流程图等形式,公开单位职责、办事程序、服务承诺、税收政策法规、纳税违章处理以及其他需向社会公开的事项;四是通过印制“办税指南”、“宣传手册”等形式公开税收政策法规、办税流程等;五是开展税收宣传公开。以税收宣传为阵地,通过开辟宣传专栏、开展业务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相关政策,逐步增强政务公开的影响力。
在对内公开上,我们主要通过局域网、OA系统信息平台、“政务公开”栏目、文件、会议纪要、会议通报、抄告单等形式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行政事务、财务经费、组织人事、廉洁从政、评先评优、包括年度工作计划、重大工作部署、县局领导工作分工情况、工作人员竞争上岗情况、评先评优情况、财务审计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情况和重点工作部署等干部任免、经费预决算、经费分配使用等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是规范政务公开时限,提高及时率。针对政务公开的不同内容,我们确定了长期公开、定期公开、逐步公开、随时公开四种公开时限,即:本局概况、发展规划、法规文件、投诉咨询电话等长期公开;行政执法、人事信息等定期公开;时间跨度长、涉及内容多的工作分阶段逐步公开;公共服务信息、工作动态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随时公开。
三、找准关键,突出重点内容的政务公开
多年的实践使我们认识到,推动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工作健康深入发展,必须坚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部门职能的原则,不断拓展公开渠道与服务领域,让纳税人享有充分的政策知情权、执法监督权、工作质量评判权,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是注重公开“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工作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多是聚焦在税收政策的落实、减免税的审批等方面,我们把它作为政务公开的重中之重。在热点上,2011年,我局及时宣传新个人所得税政策。在焦点上,我们还侧重于税负核定、税收减免、税务稽查的程序和结果的公开,对个体户推行参数定税法,核定阳光税负;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个人“二手房”交易税收减免及时审核、办理,实行阳光减免;税务检查中采取查前辅导、查中沟通、事后告知结果、依据,推行阳光稽查。在难点方面,我们经常登门下户将涉农税收政策及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册送到农民和残疾人手中,解决了政务公开部分难点问题。
二是注重公开财务经费、行政收费、基金征费。为增强财务开支透明度,县局推行“基建及大宗物品采购招投标制,招待对象开支标准制,办公车辆使用费定额制”,局机关及分局坚持每季公布一次招待费、每月公布一次车辆使用费等开支情况,广泛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向纳税人收取的办证费、发票工本费,我们坚持按月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上公布,以利于纳税人掌握和获取各类信息。为促使纳税人理解和支持基金、费的代征工作,我局在办税窗口及时张贴公布各项基金费的代征文件和执行情况,在征收时实行“一对一”零距离宣传,坚持公开、公正、透明,严格做到税、费分离。
三是注重坚持民主考评、征纳评价、星级评定公开。我们在办税服务厅建立“星级服务标兵”评价体系,请纳税人评价前台征收员,按月对办税服务厅人员进行星级评定,按季进行绩效考核。组织开展“纳税人评税收管理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地税行”活动,请纳税人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税收管理员和地税机关提意见,为地税发展献计献策。组织开展“服务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十佳标兵”评选活动,把尊重和维护纳税人的利益切实落到实处,和谐征纳关系由此建立起来。在此基础上,公开绩效考评办法,实行民主考评制度,采取“上评下”和“下评上”相结合的办法,每季度对各级税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方面进行公开打分评议,并将结果予以公开,促其不断转变服务态度,提高工作质量,从而在本系统形成了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工作氛围。
推行地税政务公开,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与市局、党政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期望相比,与兄弟单位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秉承“三个服务”的理念,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九江市地税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兄弟单位好的做法和经验,持续改进,不断满足纳税人和社会各界依法获取地税政务信息需求,不断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创造“和谐在地税、满意在地税”的良好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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