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部门单位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2-14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0-807309
九江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关联导读:
2016年,县环保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组织领导得到加强、工作机构得到完善、政策法规得到贯彻落实。切实做好环保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增强环保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力助推了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概述
(一)组织领导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始终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局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机制,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有关局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分别由分管副局长和办公室主任担任,主要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局机关各站、队、室均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确定了具体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把责任落实在到站、队、室,落实到人头。坚持领导主抓,站、队、室分工协作、有关各方参与的原则,把环保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环保工作总体安排,与业务工作统一部署,实现了领导、机构、人员、措施“四到位”,确保环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持续、有序开展。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情况
完善的制度体系是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我局始终把日常管理和制度建设贯穿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之中,认真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组织实施,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为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我局先后制定了《九江县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九江县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5项制度。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对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转变政府职能,推行阳光政务,增强政府公信力,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局在制定相关制度后,认真加以落实,对因工作人员失职造成泄密事件,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系统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绩效考核,形成了县政府、县环保局、各站、队、室三级考核机制,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
(四)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在公开内容上,按照县政府的要求,以服务基层和企业为重点,积极开展网上公共服务,推进依法行政,增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接受公众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使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条例》、《办法》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并依据《条例》、《办法》规定的范围和要求认真抓好单位内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一年来,我局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我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共计82条,其中:制发文件:5个,污染防治:4条,重点污染源企业清单:13条,行政许可:51条,排污许可:2条,行政处罚:7条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工作规则)、政策文件(上级文件、部门文件)、规划计划(规划纲要、计划总结)、业务工作(政务动态、财政信息、行政执法、统计数据、公示公告)、人事信息(任前公示、人事任免)、公开年报、帮助指南。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主要通过九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以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环保局窗口等途径。
三、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当面信函、网站提交、电子邮件、传真和其他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全部信息均属于主动公开。
四、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局的相关科室。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经费纳入本局财政管理。因此,2016年本局没有收取这方面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至2016年12月31日,本局未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获知信息需求仍有一定差距,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一是没有专属网站,导致部分信息多级链接,影响公众查询。二是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务信息公开渠道、途径、方式和范围还需进一步拓宽,公开时效、更新频率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方式,规范、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核机制,为公众提供最大的便利,加大信息公开监督,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微博等各种渠道,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的意见和建议,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七、 其他需要报告或说明的事项
暂无其它需要报告或说明的事项。
2017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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