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总河湖长会和柴桑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加快推进柴桑区河湖长制各项工作有效落实。6月18日~28日,区河长办牵头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检察院派驻生态检察室、农业局、国土局、林业局等各河湖长制责任单位的联合督查组,赴全区各乡镇河湖库一线实地,开展为期9天的第二季度河湖长制督查,对第一季度清河行动及清四乱、非法矮圩网围工作,河湖水环境及水库退养情况进行核实。
据悉,本次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各乡镇在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各乡村河湖长及河长办履职、河湖长制基础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督查组根据各乡镇自查报告和问题整改台账,进行现场督查,核实发现的问题。重点对巡河问题整改、河湖问题大排查、公示牌维护及更新、日常巡河记录和工作成效进行了查阅资料和现场观看。了解掌握各乡镇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展、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打算,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书面报送区河长办。
督查结束后,督查组向督查的乡镇下达“2019年上半年河湖长制发现问题要求整改的督办函”,要求各乡镇于7月8日前向区河长办提交整改情况报告和问题整改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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