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0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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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全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一步做实做细,区河长办联合水利、农业、林业、环保、住建、城管、国土、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开展第三次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督查。督查时间为2019年8月10日至9月30日,通过采取查看各乡镇工作台账及随机抽查现场点的方式,了解各乡镇2019年度河长制湖长制督查问题整改情况,境内水库水环境及退养情况,清河行动、清四乱、非法矮圩网围等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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