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部门信息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8-04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1-321862
聚焦“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柴桑区对市场主体相关业务实施住所(经营场所)告知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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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柴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党史教育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经研究决定自8月1日起在我区范围内对市场主体相关业务实施住所(经营场所)告知承诺制。
住所(经营场所)告知承诺制实施之后,对凡是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办理设立或住所变更登记,不需要再提交不动产产权证书、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仅需按要求填写《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告知承诺书》,通过登记机关对申请登记材料的书式审查,即可依法申请登记。
推行市场主体住所登记告知承诺制,是“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的具体体现。通过减证便民让办事群众真正收获方便,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和规范市场主体登记行为,提高登记效率和便利化程度,服务市场主体发展的重要改革举措,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构建了更加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管理模式。(柴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黄颖)
关于印发《九江市柴桑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暂行规定》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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