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通知公告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3-2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2789
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公告
关联导读: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赣府厅字〔2024〕8号)、《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九人社字〔2024〕12号)文件精神,为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决定对我区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柴桑区最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区域公布如下,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柴桑区:三类区域174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17.4元/小时。 同时,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柴桑区:三类区域174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17.4元/小时。 同时,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附件:《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赣府厅字〔2024〕8号)
柴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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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北眉目地·兴旺大柴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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