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通知公告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1-0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6-00152
关于九江市柴桑区振兴演出中心文艺表演团体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延续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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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九江市柴桑区振兴演出中心文艺表演团体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延续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关于延续文艺表演团体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本单位对九江市柴桑区振兴演出中心申请延续(内资)文艺表演团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事项材料进行审查。认为符合相关规定,准予其延续许可决定。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名 称:九江市柴桑区振兴演出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荣灿
类 型:个人独资企业
单位类别:内资文艺表演团体
住 所:九江市九江县柴桑区柴桑路100号(区老文化馆六楼)
经营范围:戏剧
许可证编号:360421110010
二、公示审查期自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01月15日止。
三、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柴桑区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审批股联系。通讯地址:九江市柴桑区渊明大道6号柴桑区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审批股。
监督电话:0792—6821207。
九江市柴桑区行政审批局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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