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通知公告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1-2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6-00520
九江吕家郑裕服饰有限公司(张桂霞)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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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吕家郑裕服饰有限公司公告:
本委受理申请人张桂霞诉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件(柴劳人仲案字〔2025〕第158号)已依法作出裁决,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裁决如下:
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拖欠工资人民币叁万元(¥30000)整;
2、驳回其他仲裁请求。
本裁决给付内容,被申请人应在裁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双方当事人对本裁决书裁决内容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一方当事人拒不执行生效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九江市柴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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