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通知公告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4-0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6-01676
关于第五批柴桑区文物保护单位拟公布名录的公示
关联导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及《江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为契机,及时将普查成果列入法定保护体系,根据九江市文物局《关于加大全市文物保护单位公布力度的通知》(九文物字〔2026〕20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梳理三普已登记和四普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通过实地踏勘、广泛征求属地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意见,组织省、市专家对我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进行评审论证,认为马回岭镇荞麦岭墓群、门口山遗址、王花兰遗址、庙埂墩遗址及岷山乡杨家桥等五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具有一定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经研究,建议列为第五批柴桑区文物保护单位并报区政府核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8日至4月14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本次文物认定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柴桑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提出异议书,异议书需写明文物名称、事实理由、相关依据、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事项,并提供必要的材料证明。柴桑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内容进行核实、查证。匿名异议的,不予受理。
单位地址:九江市柴桑区悠然路5号文化艺术中心五楼(九江市柴桑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邮政编码:332100
受理电话:0792-6812132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电子邮箱:jjxwg2132@163.com
附件:《第五批柴桑区文物保护单位拟公布名录》
九江市柴桑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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