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通知公告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4-2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6-01958

柴桑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发布日期: 2026-04-27 15:32 来源:九江市柴桑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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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以下简称延包试点)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的意见》(2026318日)《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发〔202529号)《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江西省档案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农字〔202625号)文件精神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安排,为稳妥有序完成全区延包试点工作任务,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基本情况

(一)实施范围

在总结2025年文桥村延包试点经验做法的基础上,2026年,集中区、乡两级力量,在城门街道开展延包省级整街道试点,探索落实路径和矛盾化解机制;2027年,全面推开,覆盖全区所有涉及第二轮土地承包的乡(镇、街道),实现全域覆盖、不留死角、不漏一户,确保省级政策落地落细、见行见效。

(二)基本情况

全区共有11个乡(镇、街道)开展延包试点工作,涉及发包主体1486个、承包主体48078个,试点地块总面积250477.19亩。我区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为30年,全部承包地块均将于2028年到期。

二、基本原则及主要任务

(一)基本原则

1.坚持稳字为先、稳调结合。坚守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根本,稳固农户家庭承包经营核心地位,坚决杜绝打乱重分、推倒重来,严禁违法调整、收回农户承包地,持续执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政策,保持现有承包关系总体稳定,妥善处置特殊情形下的土地调整事宜。

2.坚持依法履职、民主议事。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民主决策要求,村级延包方案及各类重大事项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确保程序合规、结果公正。

3.坚持群众主体、顺应民意。充分尊重农户自主意愿,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广泛吸纳群众意见,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切实保障外嫁女、离婚丧偶妇女、进城落户农户等特殊群体的土地承包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4.坚持统筹谋划、分步推进。按照省级试点“先试点、后铺开、再巩固”思路,以城门街道为试点,积累经验,逐步向全区全域拓展,确保试点与全域工作有序衔接。

5.坚持守正创新、务实高效。在严守政策底线的前提下,结合我区农村实际,探索适配本地的延包模式和矛盾化解路径,强化科技赋能,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工作经得起历史、实践和群众检验。

(二)主要任务

严格对照省级试点“八步法”工作规范,进一步细化各环节操作流程,实行全流程闭环管控,使延包试点工作做到程序规范、贴合区情、群众认可。

1.健全工作机构。区、乡、村三级分别设立延包试点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形成“区统筹协调、乡牵头落实、村具体执行、户主动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政策层层传导、落地见效。

2.全面摸底排查。运用最新户籍信息、国土调查成果、遥感影像等数据,结合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开展全方位摸底排查。重点摸清农户家庭信息、承包地具体状况及特殊群体相关情况,分别建立农户信息台账、承包地资源台账和矛盾纠纷化解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3.科学制定方案。结合村级实际,依法拟定村(组)土地延包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延包期限、承包地调整原则、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及矛盾化解路径等核心内容。方案经不少于15日的村级公示,并经民主表决通过后,报所在乡镇延包试点工作机构批复实施,同时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

4.完善数据信息。以摸底排查结果为基础,完成承包地数据的清洗、补正、上图入库,实现地块、农户、家庭成员、承包合同等信息的精准匹配,并推进与不动产登记、户籍管理等部门的数据共享,确保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同步更新。

5.审核公示确认。承包相关信息经逐级审核后,应当通过村级公示栏、村务微信群等渠道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相关农户签字确认。公示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完成复核与更正,并重新公示不少于15日;重新公示无异议后,由相关农户签字确认。

6.规范签订合同。依托全省统一的合同网签平台,全面开展合同网签工作。实行统一格式、规范填写、集中备案,确保合同信息真实、可追溯。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将合同文本发放给农户,并上传至该平台。

7.优化权证管理。统筹做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信息、登记信息及征地相关信息的共享,推动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登记有效衔接。推进网签系统与不动产登记系统数据互通,实现线上数据推送。本轮延包期间,以承包关系顺延为主,原则上不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仅在原证书上标注延包期限,以减轻基层和农户负担;确需调整换发证书的,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并同步做好权属信息变更联动对接。

8.规范档案归档。实行“一村一档、一户一卷”管理模式,全面收集延包全过程资料,完成分类整理、数字化处理及规范归档,实行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同步归档的双套制管理,做好档案移交前期准备。

三、实施步骤

(一)试点先行阶段(20264月—202612月)

1.动员部署与业务培训(20264月)。召开试点乡镇动员部署会,传达中央、省、市政策精神,明确工作任务和分工;组织专项培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实操水平。

2.统一招投标工作(20265月)。为有效衔接2027年全区延包工作全面铺开,考虑到分次招标流程繁琐、耗时较长,易影响整体工作进度,本次拟在城门街道试点工作基础上,实行全区延包工作统一招投标,确定具备省级延包试点服务资质的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明确服务标准、时限和质量要求,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启动摸底调查、勘测测绘、地籍成果审查等工作。

3.试点推进与实践探索(20266月—10月)。在城门街道推进全流程试点,重点探索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矛盾纠纷化解等难点问题,定期上报工作进展。6月底前完成试点乡村(组)调查摸底工作,7月底前制定完善村(组)延包方案,9月底前完成农户承包合同签订,10月底前完成不动产登记和档案归档。

4.总结验收与优化提升(202611月—12月)11月份开展遗留问题集中攻坚;12月底前试点乡镇全部完成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证书完善、档案移交工作,完成当年试点工作总结评估;对照省级验收标准自查自纠,优化工作流程,形成一整套程序规范有效的工作模式,为全域铺开奠定基础。

(二)全面铺开阶段(20271月—202712月)

按照省级试点节点和城门街道试点经验,严格落实“四统一”模式。2月底开展试点乡镇“回头看”和综合评估验收。3月下旬区级完成全区动员部署。410全面开展延包工作;12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率不低于70%,证书完善、档案移交同步完成。建立常态化调度机制,定期通报进度、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应延尽延、规范有序,如期完成省级部署要求。

(三)巩固扫尾阶段(20281月—202812月)

6月底前,全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率达95%以上,同步完成承包权证书完善及档案移交工作。7月份,集中开展遗留问题集中攻坚,完成全部遗留任务。8-10月份,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开展回头看,完成综合评估验收,严格核查政策执行、程序规范等重点内容及群众满意度,确保延包工作经得起检验。12月底前,系统总结三年工作,健全农村土地承包日常管理、信息变更、纠纷调处等长效机制,完成本轮土地延包档案向区档案馆移交工作。特殊情况需按程序报批,经批准后限期1年内完成,确保不影响整体进度、维护承包关系稳定。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区、乡两级均成立工作专班,区级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和区委档案馆等部门选派专人集中办公,保障专班工作高效运转。建立常态化协调推进机制和工作进展调度评估机制,区、乡两级各相关责任单位定期向区党委、政府汇报延包工作进展,推动延包试点工作纳入区党委、政府重点工作议事日程,对工作推进中的具体问题及时研究、妥善解决。区、乡两级采取包片、挂点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延包试点工作的督促指导,试点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实行挂点包村机制,精准指导村(组)依法选举产生村(组)延包试点工作小组,严格落实各项政策要求。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延包工作试点先行与全域铺开,推进试点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切实筑牢延包工作民生根基。

(二)健全经费保障。严格落实省级延包试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我区延包试点资金管理,科学精准编制项目预算,将延包工作经费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专项用于技术服务、证件完善、档案管理、网签系统和不动产登记系统对接、登记发证、培训宣传、成果质量管理等必要支出,严格按照省级规范管理经费,确保专款专用、规范高效。延包试点工作中,严禁向农民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三)规范推进实施。严格落实省级“统一招投标、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进度调度”要求,避免流程繁琐、进度滞后,规范各环节操作,严把工作质量关。

(四)强化技术支撑。委托具备省级试点服务资质的第三方技术公司提供全程技术服务,严格遵循省级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区农业农村局组建技术指导组,全程监管、破解技术难题,提升工作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五)筑牢风险防线。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重点防范因土地调整、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等引发的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依法妥善处置信访诉求,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试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试点中遇到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必须第一时间上报。

(六)严格督导考核。将延包试点工作纳入年度乡村振兴重点考核,参照省级标准制定考核细则,定期督导调度、通报进度,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对落实不力的督促整改,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七)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中央、省、市延包相关政策,深入解读重点内容,引导农民群众理解政策、支持工作、主动参与,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附件:1-1.柴桑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乡、村名单

1-2.柴桑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

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及各部门职责


附件1

柴桑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乡、村名单

序号

乡镇

试点范围

试点类别

备注

1

岷山乡

文桥村

市级整村试点

2025

整乡试点

区级试点

2027

2

城门街道

整街道试点

省级整乡试点

2026

3

江洲镇

整镇试点

区级试点

2027

4

城子镇

整镇试点

区级试点

2027

5

港口街镇

整镇试点

区级试点

2027

6

岳师街道

整街道试点

区级试点

2027

7

狮子街道

整街道试点

区级试点

2027

8

新合镇

整镇试点

区级试点

2027

9

新塘乡

整乡试点

区级试点

2027

10

涌泉乡

整乡试点

区级试点

2027

11

马回岭镇

整镇试点

区级试点

2027

沙河街道

整街道试点

区级试点

附件2

柴桑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

试点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及各部门职责

一、专班组成人员

召集人:盛区委书记

区委副书记、区长

召 集 人:段中韬区委常委、副区长

员:区直机关工委书记

张金玲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曹哲夫区委信访局局长

李汉银区委档案馆馆长

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冯胜东区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

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泱泱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徐元峰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玉南区司法局党组书记

刘光勇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段训锋区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新丰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叶智华区蔬菜产业服务中心主任

朱天水市公安局柴桑分局副政委

吴园福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区委网信中心主任

区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农村局,由刘光勇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吴帆同志、叶智华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专班办公室负责专班日常统筹调度、综合协调、督促落实、文稿会务、资料归档、上下联动等日常运转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职务接任人员自然接替。此专班为临时议事协调机构,待全区试点工作全面完成后自动撤销。

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委档案馆等部门分别抽调业务骨干在专班办公室联合办公。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相关股室负责同志为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系、信息报送、工作对接。

二、运行机制

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办公室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列席。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延包试点相关政策,认真落实工作专班议定事项,协同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推进、统筹协调、政策指导培训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区档案馆:负责延包档案业务培训、监督指导和档案接收进馆工作。

(三)区委组织部:负责干部培训,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区委宣传部负责政策宣传引导

(五)区网信中心:负责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做好二轮延包试点工作网上舆情监测处置。

(六)区委信访局负责积极稳妥做好涉及延包试点信访事项办理,协调妥善处理矛盾纠纷。

(七)区人民法院:负责依法做好农村承包地管理方面涉诉案件办理和矛盾纠纷调处。

(八)区发改委:负责规划编制和政策研究建议。

(九)市公安局柴桑分局:负责协调提供延包试点相关人员户籍信息,指导基层派出所开展身份核验、户籍资料比对,配合做好延包试点工作。

(十)区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开展受污染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整治工作。

(十一)区民政局:负责提供行政区划数据,配合完成权属调查。

(十二)区司法局:负责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及时稳妥化解二轮土地延包试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矛盾纠纷。

(十三)区财政局:负责统筹相关资金支持延包试点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十四)区人社局:负责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等相关工作。

(十五)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颁证工作,协调提供农村集体所有权登记发证权属界限、国土二调及三调影像和永久基本农田等数据资料,共同研究解决权属重叠、地类重叠等历史遗留问题。

(十六)区水利局:负责提供延包试点涉及水库库区(水利设施)等管理和保护范围相关资料,配合完成权属调查。

(十七)区林业局:负责提供延包试点涉及林地、草地、湿地边界范围相关资料,配合完成权属调查。

(十八)区妇联:负责做好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维护、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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