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通知公告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6-0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6-02587
(周燕)江西华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公告
关联导读:
江西华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杨小娣与你单位因工伤待遇的劳动争议一案,申请人周燕主张:申请人于2025年7月1日入职被申请人处,担任南昌市高新区管委会食堂项目经理岗位,双方约定月工资为6800元,工资发放形式为银行转账,入职以来,申请人严格遵守被申请人的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但被申请人存在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详细写明争议事实,被申请人自用工之日起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未依法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2026年3月4日申请人因公司未缴纳医社保及公积金被迫离职。为维护自身权益,申请仲裁:1、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6年2月1日至2026年3月4日拖欠的工资共计8050.56元;2、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3月4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47600元;3、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赔偿金6800元;4、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6年2月17日至2026年2月23日加班费5314.95元;5、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5年10月至2026年2月转正后的费用5000元;以上共计:72765.51元。因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该案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该案定于2026年7月23日09:30在仲裁庭(九江市柴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15日内,如未在期限内领取,即视为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联系人:郑佳琪 联系电话:0792-6828501)
特此公告。
附件:应诉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
九江市柴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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