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通知公告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6-1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6-02975
九江市柴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九江市柴桑区智联纺织有限公司)
关联导读:
九江市柴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九江市柴桑区智联纺织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张浔与你单位因工伤待遇的劳动争议一案,申请人张浔主张:申请人于2025年10月22日在公司车间受到工伤。于2026年3月20日,经九江市柴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为工伤(编号:柴桑区工伤认字[2026]第33号);于2026年4月22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劳动能力初次(复查)鉴定结论书,鉴定结论为十级(编号:九江市劳鉴[2026]年第620号)。被申请人不支付申请人应当享有的工伤保险待遇。维护自身权益,申请仲裁:1、请求依法裁决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劳动关系自申请书副本送达之日起解除;2、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41616.25元,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6876.48元,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40179.8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3483.2元,停工留薪工资共计20089.92元,医药费986.81元。因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该案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该案定于2026年8月6日09:30在仲裁庭(九江市柴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15日内,如未在期限内领取,即视为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联系人:郑佳琪 联系电话:0792-6828501)
特此公告。
附件:应诉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
九江市柴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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