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通知公告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7-0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6-03212
柴桑区发布沿湖水域联合管控通告
关联导读:
关于主汛期严禁在相关水域及周边
进行游泳、戏水、垂钓等活动的联合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当前,我区已全面进入主汛期,暴雨频发,长江及内河水位迅猛上涨,水流湍急、水情极不稳定,溺水亡人风险急剧升高。与此同时,部分水域处于禁渔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生态敏感区,擅自下水行为不仅严重威胁生命安全,还会影响防洪工程稳定、破坏渔业资源、污染水体和危及饮用水源安全。为最严格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守护江新洲圩堤、长江赤心堤等重要堤防安全度汛,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主汛期强化沿江、沿湖圩堤等水域涉水活动严管严控联合通告如下:
一、明确重点管控区域
江新洲圩堤、赤湖联圩、长江赤心堤、建设堤、五一堤(含堤身、护坡、平台、滩涂、防汛通道)周边水域,山塘水库、排涝沟渠、涝池、检查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敏感区等所有涉水区域及毗邻范围,一律纳入重点管控。
二、严格禁止危险涉水行为
严禁在上述重点管控区域及其他危险水域游泳、嬉水、垂钓、捕捞(含使用网具、地笼等渔具)以及清洗物品、乱倒垃圾等可能造成溺水、污染水体、破坏渔业资源或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尤其在水流紊乱、深浅不明、堤岸陡峭、设有警示标识的危险水域,严禁任何人员冒险靠近。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广大居民务必珍惜生命、敬畏自然,自觉抵制侥幸心理,坚决远离危险水域。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当好表率、带头遵守,若有违反,一经查实,依纪依规从严问责,绝不姑息。
三、全面压实家庭和学校监护责任
家长和监护人是未成年人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扛起监护首责,时刻掌握孩子去向,反复进行防溺水警示教育,严禁带领或放任未成年人到河道、涝池等危险水域玩耍、游泳或垂钓。特别是沿江沿湖村(社区)家庭,务必高度警惕,严防孩子失管失控。各学校要将防溺水作为安全教育核心内容,切实提高学生避险、自救和防灾能力,并加强与家庭的联动提醒。
四、坚决压实属地与部门管护责任
属地乡(镇、街道、场)和村(社区)要扛起水域日常巡查、管护和劝导的主体责任,加密危险时段和重点部位巡查频次,完善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及时发现和劝止涉水危险行为。
水利部门要压紧压实防汛和工程运行管理责任,加强堤防、护岸巡查值守,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因水位骤变引发次生灾害。
农业农村部门要压实渔业资源和水生生态保护监管责任,从严查处禁渔区、禁渔期内的非法捕捞(含违规垂钓)行为,守护水域生态平衡。
生态环境部门要压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敏感水域的监测和执法责任,依法严肃查处游泳、垂钓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违法行为。
城市管理部门要压实城区水域及周边市容环境秩序管理责任,对乱扔垃圾、占道经营、破坏公共设施等影响安全与市容行为依法严处。
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鼓励监督举报,共筑生命安全防线
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人人有责。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互相提醒、彼此监督。欢迎积极举报在危险水域游泳、嬉水、垂钓、捕捞、污染水体、破坏环境及影响市容秩序等行为,对干扰防汛和劝阻无效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举报受理电话:
0792-6812203(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
0792-6812134(九江市柴桑区水利局)
0792-6812022(九江市柴桑区教育体育局)
0792-6812342(九江市柴桑生态环境局)
0792-6812139(九江市柴桑区农业农村局)
0792-6817211(九江市柴桑区城市管理局)
生命没有如果,安全不容懈怠。让我们携手将“珍惜生命”刻入心底、将“责任压实”落到人头,共同守护柴桑区江河安澜与水生态安全。
特此通告。
柴桑区水利局
柴桑区教育体育局
柴桑区农业农村局
柴桑区城市管理局
九江市柴桑生态环境局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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