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补贴政策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5-0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03851

关于印发九江市柴桑区2021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5-08 14:25 来源:九江市柴桑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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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柴农字〔2021〕42号

关于印发九江市柴桑区2021年农民教育培训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构,局属各部门:

经研究同意,现将《九江市柴桑区2021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九江市柴桑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30日

九江市柴桑区2021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赣农厅办字〔2021〕11号)和《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2021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农局办字〔2021〕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养高素质农民为目标,以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发展为导向,以提升农民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为核心,以推进农民教育培训提质增效行动为抓手,坚持聚焦产业、三级培训、分类培训、精准务实原则,通过农民培训和学历教育两条途径,扎实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按照经营管理型和专业生产型,培养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经营带头人、产业扶贫带头人和小农户(专业种养加能手)以及返乡下乡创业创新者(农业经理人、农业产业领军人才、创业女农民),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支撑。

二、目标任务

(一)农民培训

今年我区农民培训任务数15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培训100人,专业生产型50人(见附件1),并要求培训参评率和满意度不低于85%。与此同时,积极创新高素质农民培训体制机制,努力探索高素质农民培训培育模式。

农民教育

按照上级部署,继续招录“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学员(相关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加强乡村大学生创新创业协会建设,重点打造培育1个示范性协会。

三、具体工作

(一)扎实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

1.筛选培训对象

在开展培训前利用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采用“机构招收、逐级推荐、个人申报”等方法遴选好培训对象。将年满16周岁,正在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和返乡入乡创业者纳入培训对象库。并将同一培训对象一年内只能参加一次培训,两年内不可重复参加同一层级同一类型培训的政策传达到位。

2.确定培训机构

要选择具有办学、培训资质或农业技术推广职能等行业、社会培训机构资源作为培训机构,优先挑选基础条件好、具有承办经历、3年内无不良记录的机构承担培训任务。可采取指定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要严格按照会议决定、公示公告和签订协议(合同)等规定程序选拔培训承办机构,确保公正公开公平。

3.遴选培训师资

要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补充、调整、更新、完善培训师资库。要将热心农民培训事业且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家选拔到师资库中来,并根据所培训的专业、类型,涵盖不同的产业、行业,兼收并蓄。与此同时,将农村优秀的“田秀才”“土专家”等一并纳入师资队伍。

4.实施分类培训

要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颁《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中的具体工作要求以及培训模块和课时要求(附件2、3),组织指导培训机构分类开展培训,选择2-3项主导特色产业集中开展全产业链培训,并安排一定比例的计划用于培训农机手和乡村休闲民宿从业人员,并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培训成任务。实行主管部门负责人上第一课和学员评学评价制度,认真落实“一班一案”要求,足额保证教材和课时要求。

5.做好跟踪服务

    各培训机构和主管部门在理论培训和实训结束后,对学员尤其是种养加大户和经营能手,进行后续跟踪服务。举办专题座谈,征求意见建议,开展现场指导,提供技术服务。同时,积极引导成立社会服务组织或产业联盟,组织开展产销对接、跨地域交流合作等活动。跟踪服务可根据农时变化适当顺延到年底结束。

6.开展绩效评估

今年的农民培训任务应在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资金拨付应在下一年度1月底前完成。培训结束后,要按照《江西省农民培训项目验收方式、程序和标准》进行验收,由市局组织验收,上级验收前应先自行初验。各地要对照《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试行)》(见附件4),组织开展农民培训绩效评估,做好各项考评前期准备工作。

(二)积极开展“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要按照《关于纵深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的实施意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积极组织现职农村“两委”班子成员、赣鄱乡村好青年和参加过高素质农民(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训或“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专生毕业学员等符合报名条件对象参加报名。与此同时,积极引导乡村大学生“双创”协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把扶持优秀学员成长成才列入重点工作,将现有政策向“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学员创新创业延伸覆盖;积极为“双创”协会提供办公场所、项目资金、政策、技术、信息等方面支持,大力宣传推介“双创”示范典型,营造双创浓厚氛围。

四、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农民培训今年继续列入全省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考评内容以及农业农村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线上考评,各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完善保障措施、监督考核等运行机制,保障培训工作及时有效的开展,合力推进农民培训工作。要以项目县为单位,以培训班为单元,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信息100%上系统,确保培训过程全程可追溯。

(二)加强资金管理。今年农民培训补助标准分别为:农业经理人10000元/人,其它经营管理型3500元/人,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1000元/人。项目资金采取预拨制和报账制相结合方式,及时足额拨付补助资金到培训机构,提高资金使用实效。各培训机构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截留、挤占、挪用培训资金,严禁以现金形式直接分发给农民个人,确保财政补助资金足额用于农民教育培训。

(三)健全教育培训体系。统筹各类农民教育培训资源,以农业科研院所、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农业职业院校、农广校等公益性事业单位为主体,同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踊跃参与,加快构建农民教育培训体系。鼓励培训机构与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示范园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等合作共建农民培训实训基地,为高素质农民培训提供优质服务。

(四)注重宣传总结。要充分利用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日常宣传、重点宣传、点对点宣传多措并举,有步骤、多形式、全方位呈现工作成效。总结宣传好学员典型事例,积极营造农民学员成长、成才、成就的深厚氛围,充分发挥学员在决战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现代农业中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及时总结农民教育培训的好经验、好作法,积极探索推广培训新模式,推进培训工作做好做实。典型及问题,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保存,认真撰写阶段和全年工作总结报告。

附件:1.2021年柴桑区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清单

2.农民培训工作具体要求

3.农民培训模块和课时分配要求

4.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试行)


附件1

2021年柴桑区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清单

经营管理型

任务(人)

专业生产型

任务(人)

任务总数(人)

柴桑区

100

50

150


附件2

农民培训工作具体要求

精准培训

培训进度

6月30日前达到年度任务20%,9月30日前达到70%,11月30日前达到100%。

对象条件

年满16周岁(农业经理人培训对象应具备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55周岁之间),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和农产品加工的农民和返乡入乡创业者,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益农信息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企业的创办领办者、经营者及骨干;小农户和贫困户;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等。

师资条件

理论教师应当为具有相关专业教师资格的正规院校教师。技术讲师可为具备相应技术理论和实践能力的院校教师、科研推广机构专家、各类农业主体专业技术人员或田秀才土专家。政策讲师应当为熟悉“三农”情况、具备相应政策理论水平的院校教师或行政部门管理人员。实践讲师应具备相应职业技能证书或3年以上(含)实践经验。创业导师应当具有创业成功或指导创业成功经验。

培训形式

培训班可以采用团队建设、集中授课、典型介绍、案例教学、项目路演、论讨交流等形式开展课堂教学。现场教学可组织学员到基地实训实习、参观考察、现场指导交流。线上学习可通过“云上智农”APP、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在线学习平台等开展网络直播、课件学习、在线练习、线上辅助等。鼓励各地因时因地因人创新教学方法,优化培训形式,提高培训效果。

信息录入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信息管理员负责录入培训机构,分配机构登入账号和密码,对新申请入库或进行更新的基地和师资进行审核,清理未承担过培训任务的机构、基地和师资。培训机构用户必须100%完成学员信息、培训过程信息、考核信息等入库,指导学员完成满意度评价操作。

档案管理

整理培训方案、学员信息、培训过程材料(签到表、照片等)、考核结果、证书颁发和其他相关培训信息分班建立培训档案,对参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产业扶贫带头人分别建档。

考核鉴定

培训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过程性评价、结果性考核和实践技能考评中的一种或多种方式对学员进行考评。对考评合格者颁发培训证书。组织学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可用鉴定成绩作为学员考评成绩。

验收评价

由本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指定第三方进行验收。验收标准应包含班级报到率、考核通过率、满意度评价率、综合满意度等内容,验收不合格需进行整改直至符合要求。省级培训由省农广校进行验收。


附件3

农民培训模块和课时分配要求

培训类型

行动

总课时

课程所占课时比例

说明

综合

素养

专业

能力

能力

实习实训

(现场教学)

线上学习

经营管理型

农业经理人

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和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训

160

10%

80%

10%

≥总课时的1/8

≥总课时的1/10

40分钟/课时,一天不超过12课时。单个培训班人数不超过50人。人手一套教材。

其它

120

20%

60%

20%

≥总课时的1/3

专业生产型

40

10%

80%

10%

≥总课时的2/3

/


附件4

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试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内容

决策投入(15分)

需求摸底

2

制定实施方案前开展培训需求摸底调研,2分。

制定方案

8

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思路清晰、任务明确,2分;实施方案明确体现产业导向,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开展全产业链培训,3分;市、县分层分类培训,3分。

改善条件

5

完善多方力量参与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2分;完善师资队伍、基地和教材等基础条件,开展相关质量建设,3分。

过程管理(28分)

指导考核

4

深入本级培训机构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落实行政主管第一课制度,2分;开展本区域年度工作绩效考核,2分。

全程监管

6

实施培训过程全程监管,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和培训对象,2分;定期督导培训进度,随机抽查培训执行情况,对培训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或整改,4分。

资金管理

10

资金安排与下达任务相匹配,3分;资金拨付及时到位,3分;资金使用管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实施方案,财务资料完整,会计核算规范,4分。

信息调度

8

及时录入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信息数据,4分;按时提交调度的数据信息,2分;按时报送年度方案和工作总结,2分。

项目产出(25分)

完成任务

25

落实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和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训等行动,完成培训任务(按下达的绩效目标数,以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结果为准),完成100%,25分,每少完成4%,扣1分,扣完为止。

实施效果(32分)

农民满意

25

通过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在线评价的农民学员比例不低于85%,10分;农民学员对培育的满意度不低于85%,15分。参评率和满意度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典型示范

7

树立高素质农民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3分;在中央主要媒体刊播1篇综合性报道,1分;在省级主要媒体刊播至少1篇综合性报道,1分;在本级主要媒体刊播至少2篇报道,1分;每季度向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推荐1篇典型案例、培育模式等宣传材料,1分。

加分项(最多10分)

探索创新

创设高素质农民培政策,5分;以地方政府名义出台针对高素质农民的专门文件,5分;承担全省会议、培训、论坛等活动,3分;举办创新创业大赛、技术技能比赛、展览展示等农民参与的活动,2分。

服务发展

指导服务农民协会、联合会、创业联盟等组织,2分;组织进村入户开展跟踪指导和服务,2分;开展政策项目推介、技术指导、金融信贷和农村电商等延伸服务,2分。

社会影响

获得市级及以上领导批示、专门讲话或参加活动,加1分;受到厅处室、省直部门表扬或作为典型经验进行交流,加1分;当年参训的农民学员中获得省部级各类荣誉奖励达3人,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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