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北眉目地·兴旺大柴桑
- 信息类别:
政务资讯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8-0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0-1399619
发布日期:
2020-08-09 17:37
来源:柴桑区发布
8月8日,区城市管理局依法查处了一起乱张贴小广告的行为。昨晚8时许,违法嫌疑人蒋某安排人员在河桥社区、江南熙园、柴桑苑、东方红社区等地附近电线杆上张贴小广告时,沙河派出所在接到报警后,主动联系蒋某并移送区城市管理局进行处理,区城市管理局迅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据调查了解,九江吉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进行房地产促销宣传,在未经相关部门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组织人员在电线杆上随意粘贴广告,该行为违反了《九江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之规定,执法人员现场对九江吉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依法进行罚款1000元。 【嫌疑人 蒋某某】我深刻的认识到了我的错误,作为一个合法的公民,在大街上贴广告本身是不对的,更何况在这个非常时期,创建文明城市,我还去贴广告,今天我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接受教育和批评,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