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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电子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操作指南(一)
一 为了促使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更加规范、便捷、智能,有效提升纳税人获得感和体验感,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资源税】的纳税申报表进行了简并优化,实现“十税合一”一表申报。 将税源信息采集从申报信息中分离出来并前置。纳税人在进行每个税种的申报时,需先维护税源基础信息。税源信息填报完成后,进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功能进行申报。 【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申报】进入页面。
二
纳税人在首次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前,或房屋土地的税源信息发生变化时,应进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
【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菜单进入信息采集页面。
三
此功能主要用于纳税人申报车船税前的车辆船舶资料登记。
【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车船税税源信息采集】菜单进入初始化页面。
四
【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采集】-【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采集】菜单进入页面。
(1)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缴适用
(3)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按核定征收方式清算适用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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