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8-3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7954
【文字解读】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柴桑区2024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政策背景及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柴桑区积极响应,致力于推动秸秆资源的科学、高效利用,以提升产业化发展水平,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的价值最大化。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的《2024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4〕19号),柴桑区被列为2024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结合柴桑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九江市柴桑区2024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并经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出台目的
农作物秸秆焚烧不仅增加了种植户的粉碎和运输成本,还可能为有害幼虫和病菌提供生存环境,影响后茬农作物的生长。为有效利用秸秆资源,解决秸秆焚烧问题,柴桑区积极推广“江洲模式”和“礼涞模式”,探索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通过市场化运作和政府投入企业运营的模式,充分利用秸秆资源,实现秸秆的“禁”与“用”相结合,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形成低碳环保、农民增收、企业增效的“绿色产业链”,将秸秆变废为宝,实现“点草成金”。
三、制定过程
《方案》主要依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的文件精神,结合柴桑区主要农作物秸秆资源量和秸秆资源化利用情况起草。区农业农村局通过实地调研,草拟了《方案》,并经省级专家评审和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实施。
四、补贴标准
(一)秸秆高质高效还田技术示范
单季稻秸秆还田:70元/亩
(二)秸秆异地覆盖还田示范
按秸秆异地覆盖区实测耕地面积补助:200元/亩
(三)秸秆肥料化利用
秸秆收储钢架大棚:按不高于造价的50%补贴,钢架大棚中央补助资金不超过200元/m²
(四)秸秆收储量肥料化:101元/吨
(五)秸秆饲料化利用
秸秆收储量:81元/吨
五、补贴目标
1.在全区7个乡(镇、街道、场)建设水稻秸秆高质高效还田技术示范,奖补资金42.7万元。
2.在新塘乡建设秸秆异地覆盖还田示范,奖补资金17.6万元。
3.在全区范围内推进秸秆收储及饲料化、肥料化利用一体化建设,奖补资金259.26万元。
4.开展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和还田效果监测与评价,奖补资金20万元。
六、补贴对象
(一)秸秆高质高效还田技术示范:以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为实施主体。
(二)秸秆异地覆盖还田示范:以茶园经营主体为实施主体。
(三)秸秆肥料化利用:以有机肥料生产企业为实施主体。
(四)秸秆饲料化利用:以畜禽养殖企业或饲料生产企业为实施主体。
七、申请流程
(一)提交申报:有意向的主体应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递交项目实施的书面申请,并附上必要的申报材料。
(二)资格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随后由区项目办召集专家对初审合格的服务主体进行专业审核,最终由项目领导小组确定项目的执行主体。
(三)协议签署:确定的项目实施主体需与区农业农村局签订正式的项目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四)建设实施:项目实施主体应按照既定计划推进项目建设,确保任务完成。
(五)验收及资金拨付:项目建成之后,需通过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的验收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领取相应的奖补资金。
八、保障措施
成立了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督促检查、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用地、保障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顺利开展等工作。项目技术指导小组,负责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规范指导,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难题。相关部门和乡(镇、场、街道)切实抓好项目工作的落实,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解读单位:柴桑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韦小恋
咨询电话:0792-681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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