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部门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4-2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4164
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实施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柴府发〔 2024 〕1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函(2022) 144号),进一步完善全区征地补偿机制,提高征地管理工作透明度,提升征地管理工作服务水平,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经研究,现将柴桑区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成果予以公布,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若相关标准有所调整,将另行公布。
附: 九江市柴桑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成果表
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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