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部门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9-2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00681
关于印发2022年九江市柴桑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柴农文〔2022〕137号
关于印发2022年九江市柴桑区农药
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区、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
现将《2022年九江市柴桑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九江市柴桑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21日
2022年九江市柴桑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为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切实保护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推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九江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农局办函〔2022〕29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目标,按照“政府扶持、部门协调、市场运作”的原则,建立健全农药包装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和工作机制,促进农药包装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结合高标准建设长江经济带节点城市、农业面源防治等工作,统筹推进农药包装弃物回收处理工作。营造生态环境友好、产品生态安全、田园风光秀美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格局。
二、目标任务
(一)大力开展试点。2022年在江洲镇、港口街镇、新塘乡、岷山乡等开展农药包装弃物回收处置工作试点。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回收处置工作机制,以“使用者交回、经营者回收、归集点贮存、专业化处置”为基本模式。力争2022年我区农药包装弃物回收率达80%以上。
(二)全面推进普及。在试点乡镇的辐射下,带动全区各乡镇尽快建立健全农药包装弃物回收处理体系,通过持续推进农药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力争到“十四五”末实现柴桑区农药包装弃物回收处置全覆盖。农药包装废弃物的范畴为用于农业生产或者其他用途的农药(卫生用农药除外)使用后被废弃的与农药直接接触的塑料瓶、罐、桶、袋等包装物,没有与农药直接接触的包装物不在其列。试点乡镇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应辐射到周边乡镇。
三、重点工作与实施步骤
(一)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明白纸、电视、新媒体和培训观摩等途径,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的普及、宣传与推广,做到宣传进农户、进保洁员、进合作社和土地流转大户、进农林开发经济组织、进农药经营门店、进专业化防治组织,切实提高全民对随意抛弃农药包装废弃物危害性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三级网络。在试点乡镇范围内构建三级回收处置网络。
1.一级网络处理:以乡村保洁员、专业化防治组织、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林开发公司和农药经销商为一级分散收集和暂存网点。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林开发公司等种植业主自行施药后负责将农药包装废弃物送至就近的农药经销商;农药经销商应无条件接受农药包装废弃物并暂存在自己的暂存网点,要主动对购药农户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政策的宣讲力度;专业化防治组织实施服务后负责将农药包装废弃物送至自己的暂存网点;乡村保洁员负责收集包干区内田间、沟渠、道路和村庄等地散落的农药包装废弃物送至自己的暂存网点。
2.二级网络处理:试点乡镇建立二级统一收集点,由试点乡镇聘请有条件、有能力、身体好的收保员1名,并实行绩效考核机制,奖惩并重。收保管职责为采取上门、定点等收集方式相结合,负责上门有偿回收乡村保洁员、专业化防治组织、农药经销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或送收双方约定时间在统一收集点有偿回收;负责统一收集点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收集、分类及保管,登记一级网络暂存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数量,填写《柴桑区2022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附件1)并安全转移到指定的统一收集点暂存,协同第三方企业上车转运。
3.三级网络处理:委托第三方具有危险废物回收处置资质的企业将试点乡镇统一收集点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转运并实施无害化处置。各试点乡镇与第三方回收处置企业预约,及时运输处理。
一级网络的分散暂存点要配备专用的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收集箱,箱上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有独立的库房或储存间用于妥善保管并集中存放农药包装废弃物。二级网络的统一收集点要远离居民区,交通便利,库房通风,不晒不淋,库房总面积不少于50㎡,制定防止二次污染和预防中毒的应急措施。限制使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另设单独的集中收集箱。
(三)实行有偿服务。对第三方具有危险废物回收处置资质的企业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实行有偿服务(具体条款以服务合同为准),对聘用的收保员予以有偿服务(具体条款以服务合同为准);聘用的收保员对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的种植业主、乡村保洁员、专业化防治组织、农药经销商进行有偿回收。(收购单价见附表2)
(四)监管查处并用。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日常工作的检查,加强对违规操作、乱抛乱弃的种植户、飞防组织、农药经销商的日常执法检查,性质恶劣地将依法查处。专业化防治组织、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林开发公司、种养大户和农药经销商要履行主体责任,对屡次不按照规定操作、不回收、乱抛弃的,区农业农村局相关站股不得对其安排项目、评先定级、服务补贴,实行“一票否决”。
(五)试点成效应用。由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就试点工作进行调度、分析、总结,形成一套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用于总结提高,更好地开展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并接受上级检查和考核评价。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该项工作的组织力度,成立柴桑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各试点乡镇负责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环节监督、监管,督促指导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者按规定将农药包装废弃物交回集中回收点,开展相关的宣传与培训等工作,建立回收点收储和处置台账。
试点乡镇同时负责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的宣传,协助做好乡村保洁员、专业化防治组织、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林开发公司和农药经销商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动员工作,协助统一回收网点的选址及收保员的推荐,协助日常执法检查和查处工作。
(二)强化资金管理。试点工作资金用于支付农药包装废弃物有偿回收、归集、转运、处置费用,以及回收、归集点的劳务补贴及其他因回收工作直接产生的管理费,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严禁单位和个人虚报,不得套取、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确保专项资金充分发挥效益。
(三)强化安全管理。农药包装废弃物属于有毒有害物质,储存和运输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污染防治标准、技术措施和技术规范,库房存积堆放回收物品,应在储存仓库醒目位置张贴警示标志,注意防晒、防雨、失窃,配置必要消防器具,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在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时,工作人员要戴好手套和口罩等防护用具,安全操作,防止残留农药造成人身伤害。
(四)强化台账管理。回收网点应设立回收专用台账,记录收购农药包装物的日期、数量、种植面积、送交人及联系方式、回收金额等;第三方危险废物回收处置企业应设立专用台账,记录转运、处置农药包装物的日期、数量等内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收集、转运、处置各个环节必须做到账物一致,各个环节的使用费用必须与账目一致。
(五)建立长效机制。及时总结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经验,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常态化监管机制,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持续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实现试点乡镇及辐射乡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全覆盖,有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建设清洁田园、秀美乡村。
(六)加强督查调度。加强对回收网点收管工作进行督查与监测,并于每一季度末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报区试点领导小组。试点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乡村田间农药包装废弃物残存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召开调度会,协调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2022年九江市柴桑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乡镇资金安排表
2.柴桑区2022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台账
3.柴桑区2022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指导价格明细表
附件1
2022年九江市柴桑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
处置试点乡镇资金安排表
|
乡(镇) |
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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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桑区合计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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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洲镇 |
4 |
|
港口街镇 |
4 |
|
新塘乡 |
3.5 |
|
岷山乡 |
3.5 |
附件2
柴桑区2022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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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者 姓名 |
上交日期(年/月/日) |
上交重量(斤) |
奖补金额(元) |
联系电话 |
上交人 签字 |
附件3
柴桑区2022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
指导价格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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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网络 |
二级网络 (含一级网络) |
三级网络 (运输费,无害化处理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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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收购 |
定点收购 |
3.5元/斤 |
1元/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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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元/斤 |
1.2元/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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