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6-1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5699

【文字解读】《九江市柴桑区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4-06-19 16:4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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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和省、市有关部署,为进一步规范柴桑区畜禽屠宰行业秩序,提升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推动畜禽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等规定要求,结合我区畜牧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特制定了《九江市柴桑区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柴农文〔202488号)(以下简称《规划》)。

二、制定依据

《规划》文件主要根据《江西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赣农字〔2023〕46号)以及相关法规政策制定。

三、主要内容

我区现有生猪屠宰企业6家,其中年屠宰量5万头1家(柴桑区食品公司),年屠宰量15万头以上生猪屠宰企业1家(江西博莱农业高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小型生猪屠宰企业4家(九江市柴桑区食品公司涌泉屠宰场、九江市柴桑区食品公司棉花研究所食品站、九江市柴桑区马回岭镇生猪定点屠宰场、九江鑫天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由于屠宰养殖产能匹配不合理,中小型屠宰场仍然较多,传统经营(代宰)模式比重较大,部分定点屠宰企业设备设施落后,冷链设施和冷链配送体系建设滞后,产业链条短、产业化程度低。到2030年,全区生猪屠宰产能布局必须得到明显优化,规模化经营、标准化屠宰、规范化检疫检验、信息化监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安全可控的生猪屠宰行业发展格局。其中到2025年底小型生猪屠宰场点淘汰率20%以上,到2030年小型生猪屠宰场点淘汰率80%以上。

四、重点任务

一、加快淘汰落后屠宰产能,严格屠宰企业准入按照“上大去小,上新去旧”的原则,严格行业准入,严格执行国家产业调整指导意见关于新建和扩建生猪屠宰厂设计年屠宰能力规模要求,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二、小型生猪屠宰场点设置标准。全区小型生猪屠宰场点数量只减不增,除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外,小型屠宰场点将逐步淘汰。距离县城60公里以上或车程1小时以上,无法通过配送保障肉品供应的乡镇,可以保留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其屠宰的生猪产品销售只限定于所在的乡镇范围,不得为限定范围以外的经营者屠宰生猪、供应生猪产品。

三、确保布局优化合理。申报企业必须是柴桑区辖区范围内的屠宰企业,并在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环境污染等责任事故,且不在同一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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