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部门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7-0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0-1089500
柴桑区城区排水许可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柴桑区城区排水许可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为加强城区排水管理,保障城市排水设施完好和安全运行,防止水污染,保护和改善水环境,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落实《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排水许可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九府办发〔2019〕2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明确排水许可管理部门。根据《实施意见》和我区实际,明确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区排水许可主管部门。委托柴桑区工业供水和生活用水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管理实施。
二、明确排水许可管理内容。负责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排水户)直接接驳区工业供水和生活用水管理办公室管辖的市政公共排水管网排水的许可及监督管理。公共排水管网未覆盖地区,按属地管辖原则各自负责辖区内的排水许可及监督管理。
三、明确排水许可管理环节。在办理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排水许可时,应重点查验雨污分流是否符合要求,预处理设施是否按相关技术规范配套,运行是否正常等。新建排水设施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原则上必须实施CCTV检测。具体办理程序、要件等按附件模式执行。
本通知自文件下发至日起执行。
附件:1.新建项目、现状单位(排水户)办理排水许可流程
2.城区建设项目排水设计方案审查申请表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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